国选文学 > 笔记杂录 > 北东园笔录初编 | 上页 下页 |
始吉终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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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枫阶(宸书)曰: “有某令者,湖北人,与余同官湖南知县,声名甚平常。其长子秋舫登己卯大魁,典试广东,次子大云,旋亦以翰林典试广西。兄弟先后皆请假省亲,到湖南任所,人咸艳之。大吏因是亦重视某令,随擢用为州牧。或有疑其报应之或爽者,余曰:‘无疑也。尝闻其幕中老友云,令曾于某任内得教匪联名册,私焚之,终不上闻。盖活人多矣。此所以报欤。'后某令亦恣肆,大吏廉其实,于计典黜之。旋里后,有堪舆家告以祖坟有水,某令以铁籖试之,水果旁涌。择期改葬,甫启石门,热气薰蒸,有二红鱼跃出,始悟占穴。一鱼倏不知所往,一鱼为石压死,悔之无及。某令目旋双瞽,无何,得都中信,知秋舫以覆车惊悸而卒,计其日,正启坟时也。时大云以御史奏直隶水利事,奉命驰驿往勘,沿途作威福,有呵斥道厅之事,蒋励堂制府以状上闻,坐此罢废,其家骤落。” 夫同此一人一家之事,乃始以种德,而其应如响,旋以怙恶,而不获令终。太上之言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信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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