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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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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常之《韵语阳秋》云:“《晋书·阮咸传》云:‘咸善琵琶。’今有圆槽而十三柱者,世号阮,亦谓阮咸,相传谓阮咸所作,故以为名。而《咸传》乃不及此。山谷《听宋宗儒摘阮歌》云:‘手挥琵琶送飞鸿,促弦聒醉惊客起。圆璧庚庚有横理,闭门三月传国工,身今亲见阮仲容。’则亦以为仲容所作,岂咸用琵琶余制而作阮邪?”据此,则是常之不知阮咸所出。 余按《国史纂异》云:“元行冲宾客为太常少卿时,有人于古墓中得铜物,似琵琶,而身正圆,莫有识者。元视之曰:‘此阮咸所造乐具。’乃令匠人改以木,为声清雅,今呼为阮咸者是也。” 《卢氏杂说》云:“《晋书》称阮咸善弹琵琶,后有发咸墓者,得琵琶,以瓦为之,时人不识,以为于咸墓中所得,因名阮咸。” 陈晋之《乐书》云:“阮咸五弦,本秦琵琶,而颈长过之,列十二柱焉。唐武后时,蒯明于古冢得铜琵琶,晋阮咸所造也。元亨中,命工以木为之,声甚清彻,颇类《竹林七贤图》所造旧器,因以阮咸名之,亦以其善弹故也。圣朝太宗于旧制四弦上加一弦。”三说盖大同而小异,今世所行皆四弦十三柱者。与时窃闻今禁中女乐别有所谓阮,其制视民间者绝不同,且甚大,须坐而奏之。乡人郭子云守南安时,大庾令之妇乃出宫人,能为此,郭盖亲见之。 《唐书·乐志》云:“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国所出。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太宗悦甚,后人习为搊琵琶。”则是唐已有五弦矣。不知旸因唐之太宗而误为本朝邪?抑别有考按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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