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笔记杂录 > 郎潜纪闻三笔 | 上页 下页 |
托硕使俄订约事之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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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瓯北《檐曝杂记》,称康熙中谕遣侍卫托硕至俄罗斯定边界,托硕美须眉,为其国女主所宠,凡三年始得归,所定规约十八条,皆从枕席上订盟,至今犹遵守不变云云。梁茝林抚部《南省公余录》,据《会典》以驳之。 略谓自康熙二十八年平定罗剎,命内大臣索额图与俄国使臣费要多罗定议,雍正五年,郡王额驸策凌与俄使萨华等定议,及乾隆三十三年、四十五年、五十七年,三次皆因俄国吁请开市,允准定约五条,从无托硕所定十八条于枕席订盟之事。 康祺按:他书纪述俄夷,均谓世传女汗,罗列男侍夫,以穷边岛国,礼教未兴,即果有覊留使臣,昏荒暧昧之行,亦殊不足奇。唯托硕以天朝近臣,衔命万里,何至俯受羁绊,廉耻荡然。人如山阴之面首,迹异子卿之胡妇,当日同行星使,完节归来,有不起而弹之者乎?赵氏之言,殆如郢书燕说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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