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笔记杂录 > 埋忧集 | 上页 下页 |
夷俗 |
|
《高丽图经》言:其俗往往男女同川而浴。而西南苗夷跳月之法,必先野合生子,而后成婚。以为夷俗之难以廉耻喻也。顾其间亦自有所谓廉耻者: 粤西瑶僮山居者,妇人四月即入水浴,至九月方止。男女时亦相杂,或触其私,不忌;惟触其乳,则怒相击杀,以为此乃妇道所分,故极重之。此一种节义也。 暹罗之俗:遇华人与其妇通者,则其夫皆喜,以为荣。或邀之共饮,谓其妻美,故华人爱之也。此一种见识也。(又闻暹罗男阳皆镶嵌镜铃珠玉,富贵金银,贫用铜锡,行则琅琅有声。婚娶:群僧迎送,婿至女家,僧取女红帖男额,谓之利市。) 台湾土番,其人不知历日,无祖先祭祀。自父母外,无伯叔甥舅之称。重生女,不重生男。不论有无生育,往往互相交易。暑月男女皆裸体对坐。淫欲之事,长则避幼,若弟妹子女,略不羞避。此又一种分别也。 若夫乌浒之人,娶妻而美,则让其兄。罗鬼之卒,新妇见舅姑不拜,裸体而进盥,谓之奉堂。则居然习于礼让也矣。 西洋文郎马神,其俗不淫奸者论死。惟华人与夷女通,则削其发,即以女妻之,不听归也。昔有人杀其夫者,其妻控诸邑。邑令怒,即以其妻妻之,曰:“使汝妻亦守寡。”其断狱之法,盖有所受之也。 |
国选文学(gx.hkzww.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