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笔记杂录 > 齐东野语 | 上页 下页 |
曹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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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乙亥十月二十二日秦桧亡。翼日,曹泳勒停,安置新州。 先是,二十一日车驾幸桧第视疾,时已不能言,怀中出一札,乞以熺代辅政,上视之无语。既出,呼干办府问何人为此,则答以曹泳,遂有是命。泳初窜名军中,并缘功赏列得班行。尝监黄岩酒税,秩满到部,注某阙钞上省。桧押敕,顾见泳姓名,问何处人?省吏对:“此吏部拟注,不知也。”命于侍右书铺物色召见之,熟视曰:“公,桧恩家也。”泳恍然不知所答。则又曰:“忘之邪?”泳曰:“昏忘,实不省于何处遭遇太师?”桧入室,有顷,取小册示泳使观之。首尾不记他事,但有字一行曰:“某年月日,某人钱五千,曹泳秀才绢二匹。”盖微时,索游富人家得五千,求益不可,泳时为馆客,探囊中得二缣曰:“此吾束修之余也,今举以遗子。”既别,不相闻。虽知桧贵震天下,不谓其即秦秀才也。泳曰:“不意太师乃能记忆微贱如此。”桧曰:“公真长者。”命其子孙出拜之。俾以上书易文资,骤用之至户部侍郎,知临安府,与谢伋尝有隙,台州之狱,泳有力焉。 桧暮年颇有异志,泳实预其密谋。熔本桧妻党王氏子,蠢骏。尝燕亲宾,优者进妓,熔于座中大笑绝倒,桧殊不怿。桧素畏内,妾尝孕,逐之,生子为仙游林氏子,曰一飞,以桧故,仕至侍郎兼给事中。其兄一鸣,弟一鹗,皆位朝列。泳尝劝桧还一飞以补熺处,未果而桧死云。 此事闻之谢伋之孙直。《中兴遗史》所载则曹筠也,与此颇有异同,故详载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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