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笔记杂录 > 容斋五笔 | 上页 下页 |
卫宣公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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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宣公二子之事,诗与左传所书,始末甚详,乘舟之诗,为伋、寿而作也。左传云:“宣公烝于庶母夷姜,生伋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宣姜与公子朔谮伋子。宣姜者,宣公所纳伋之妻,翻谮其过。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遂兄弟幷命。”案宣公以鲁隐四年十二月立,至桓十二年十一月卒,凡十有九年。姑以即位之始,便成烝乱,而伋子即以次年生,势须十五岁然后娶。既娶而夺之,又生寿、朔,朔已能同母谮兄,寿又能代为使者以越境,非十岁以下儿所能办也。然则十九年之间,如何消破?此最为难晓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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