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笔记杂录 > 续子不语 | 上页 下页 |
屈丐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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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枫桥镇,乃客商粮艘聚集处。村尽头有古庙,为屈丐者所居。两足不仁,朝出暮归,不离枫桥左右。 一日晨起,见厕旁有遗囊,拾而阅之,中藏白金数百,因思是过客所遗,吾薄命人,安能享此?且不知其作何勾当,一旦失之,有关性命,亦不可知。乃复归庙坐待。 午间,果有人飞步而来,顿足捶胸,状甚惶急,因问之曰:“君得无失物者乎?”客曰:“然,汝拾耶?”屈曰:“有之,但须陈说不谬,方可还君。”客大喜,为述若乾封,若干数,是何银色,是何包裹,果相符合,屈乃携出付之。客见原银大喜,愿分半相赠。屈笑曰:“君痴耶?予不拜君全惠,而乃贪其半乎?且君损半,又不能了大事,请即速去,勿误我乞。”客不得已,检拾锭与之而别。 丐至街口,忽见一垂髫女,貌绝美,依父而哭,观者如堵,因问于众。或告曰:“是曹氏索债者将欲夺此女为偿,故悲耳。”问:“欠几何?”众曰:“十金。”屈闻怒曰:“盘剥私债,凶恶如此,设欠官项,又将如何!且十金亦小事,何为富不仁,竟至于此!”讵知债主在旁,闻言而怒,指屈问曰:“似汝填沟壑者,亦来说仁义耶?既出大言,可能为彼偿否?”屈慨然,即将前客所赠为之代偿,取归某之欠约而散。 曹之本意,原在女不在金,恨屈破其奸谋,乃贿捕役,指屈为贼,锁屈送官。吴县陈公深疑其冤,遗金客闻之,立即奔县,代为昭雪。陈公闻之,喜曰:“此义丐也。”照反坐例重惩捕役,并传枫桥各米行至,谕曰:“所有日收米样,俱着赏给屈丐,免其朝夕沿门求乞之苦。”且为披红,令肩舆送归。 于是,此丐享日收石米之利。遂渐延求名医。遇道者与干荷瓣、茅朮各药煎洗,不数日,足病竟愈,与常人等。不十年间,便居然置大屋,娶妻室,作富翁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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