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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设钞关
宣德五年,户部尚书郭资言,钞法不行,由商贾居货不税,请行纳钞法。于是置郭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临清、北新诸钞关,量舟大小、修广而差其额,谓之“船料”,不税其货。惟临清、北新则兼收税课。
此各处钞关所自始。以其纳钞,故曰“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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