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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通简(1)


  世本无事,庸人自扰。唯通则简,冰消日皎。集“通简”。

  唐文宗

  文宗将有事南郊。祀前本司进相扑人。上曰:“我方清斋,岂合观此事?”左右曰:“旧例皆有。已在门外祗候。”上曰:“此应是要赏物。可向外相扑了,即与赏物令去。”

  又尝观斗鸡。优人称叹:“大好鸡!”上曰:“鸡既好,便赐汝!”

  〔冯述评〕

  既不好名,以扬前人之过;又不好戏,以开幸人之端。觉革弊更纷,尚属多事。此一节可称圣主。

  宋太宗

  孔守正拜殿前都虞侯。一日侍宴北园,守正大醉,与王荣论边功于驾前,忿争失仪。侍臣请以属吏,上弗许。明日俱诣殿廷请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复省。”

  〔冯述评〕

  以狂药饮人,而责其勿乱,难矣!托之同醉,而朝廷之体不失,且彼亦未尝不知警也。

  宋真宗

  宋真宗朝,尝有兵士作过,于法合死,持贷命决脊杖二十改配。其兵士高声叫唤乞剑,不服决杖,从人把捉不得,遂奏取进止。传宣云:“须决杖后别取进止处斩。”寻决讫取旨,真宗云:“此只是怕吃杖。既决了,便送配所,莫问。”

  曹参 李及

  曹参被召,将行,属其后相:“以齐狱市为寄。”后相曰:“治无大此者乎?”参曰:“狱市所以并容也,今扰之,奸人何所容乎?”参既人相,一遵何约束,唯日夜饮醇酒,无所事事。宾客来者皆欲有言,至,则参辄饮以醇酒;间有言,又饮之,醉而后已,终莫能开说。惠帝怪参不治事,嘱其子中大夫窑私以意叩之。窑以休沐归,谏参。参怒,笞之二百。帝让参曰:“与窑何治乎?乃者吾使谏君耳。”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视臣能孰与萧何?”帝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是也。高帝与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冯述评〕

  不是覆短,适以见长。

  吏廨邻相国园。群吏日欢呼饮酒,声达于外。左右幸相国游园中,闻而治之。参闻,乃布席取酒,亦欢呼相应。左右乃不复言。

  〔冯述评〕

  极绘太平之景,阴消近习之谗。

  王旦

  曹玮久在秦中,累章求代。真宗问王旦:“谁可代玮者?”旦荐李及,上从之。众疑及虽谨厚有行检,非守边才。韩亿以告旦,旦不答。及至秦州,将吏亦心轻之。会有屯戍禁军,白白昼掣妇人银钗于市,吏执以闻。及方坐观书,召之使前,略加诘问,其人服罪。及不复下吏,亟命斩之,复观书如故。将吏皆惊服。不日声誉达于京师,亿闻之,复见旦,具道其事,且称旦知人之明。旦笑曰:“戍卒为盗,主将斩之,此常事,何足为异?旦之用及,非为此也。夫以曹玮知秦州七年,羌人慑服。玮处边事已尽宜矣,使他人往,必矜其聪明,多所变置,败玮之成绩。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谨守玮之规模而已。”

  亿益叹服公之识度。

  〔冯述评〕

  张乖崖自成都召还,朝议用任中正代之,或言不可。帝以问王旦。对曰:“非中正不能守咏之规也。”任至蜀,咨咏以为政之法。咏曰:“如己见解高于法,则舍法而用己。勿徇己见。”任守其言。卒以治称。

  后生负才。辄狭小前人制度。视此可以知戒。

  赵普 李沆 陆九渊

  赵韩王〔普〕为相,置二大瓮于坐屏后,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满即焚之于通衢。

  李文靖曰:“沆居相位,实无补万分;唯中外所陈利害,一切报罢,聊以补国尔。今国家防制,纤悉具备,苟轻徇所陈,一一行之,所伤实多。佥人苟一时之进,岂念民耶?”

  陆象山云:“往时充员敕局,浮食是惭。惟是四方奏请,廷臣面对,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详。其贰书生贵游,不谙民事,轻于献计;一旦施行,片纸之出,兆姓蒙害。每与同官悉意论驳,朝廷清明,尝得寝罢;编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当大官之膳?庶几仅此可以偿万一耳!”

  〔冯述评〕

  罗景纶曰:“古云:‘利不什,不变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轻也。或疑若是则将坐视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欤?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因弊而变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岂法之生弊哉!韩、范之建明于庆历者,革弊以存法也。荆公之施行于熙宁者,因弊而变法也,一得一失。概可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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