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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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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以韦为带,反插垂头,至秦乃名腰带。唐高祖令下插垂头,今谓之挞尾是也。今带止用九胯,四方五圆,乃九环之遗制。胯且留一眼,号曰古眼,古环象也。通以黑韦为常服者,金玉犀则用红韦,着令品制有差。豪贵侈僭,虽非经赐,亦多自服。 至和、皇佑间,为方胯,无古眼。其稀者目曰稀方,密者目曰排方,始于常服之。比年士大夫朝服亦服挞尾,始甚短,后稍长,浸有垂至膝者。今则参用,出于人之所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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