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名家文集梦远首页史籍历史戏曲戏剧笔记杂录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总集选集诗文评论古典小说诗词歌赋先秦典籍诸子百家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总集 > 全汉文 | 上页 下页
于定国


  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昭帝时为狱吏郡决曹,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宣帝即位,为光禄大夫,平尚书事,迁水衡都尉。地节初超迁廷尉,凡十八年。甘露中迁御史大夫,代黄霸为丞相,封四平侯。永光元年后数岁卒,年七十馀,谥曰安侯。

  ▼奏考问杨恽罪

  恽不服罪,而召户将尊,欲令戒饬富平侯延寿,曰“太仆定有死罪数罪,朝暮人也。恽幸与富平侯婚姻,今独三人坐语,侯言‘时不闻恽语’,自与太仆相触也。”尊曰:“不可。”恽怒,持大刀,曰:“蒙富平侯力,得族罪!毋泄恽语,令太仆闻之,乱馀事。”恽幸得列九卿诸吏,宿卫近臣,上所信任,与闻政事,不竭忠爱,尽臣子义,而妄怨望,称引为恶言,大逆不道,请逮捕治。(《汉书·杨敞传》:太仆戴长乐上书告杨恽罪,事下廷尉。延尉定国考问,左验明白,奏。)


国选文学(gx.hkzww.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