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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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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立,字本之,开封鄢陵人。祖周度,仕周为泰宁军节度判官。慕容彦超叛,周度以大义责之,遂见杀。立中进士第。为果州团练推官,役兵辇官物,道险,乃率众钱,佣舟载归。知州姜从革论如率敛法,当斩三人,立曰:“此非私己,罪杖尔。”从革初不听,卒论奏,诏如立议。真宗记之,特改大理寺丞,知安丰县。大水坏期斯塘,立躬督缮治,逾月而成。进殿中丞,历通判广州、许州。 会滑州塞决河,调民出刍楗,命立提举受纳。立计其用有余,而下户未输者尚二百万,悉奏弛之。知江阴军,属县有利港久废,立教民浚治,既成,溉田数千顷,及开横河六十里,通运漕。累迁太常少卿,历知棣、汉、相、潞、兖、郓、泾七州。兖州岁大饥,募富人出谷十万余石振饿者,所全活者甚众。 立性淳谨,尤喜论事。大中祥符间,帝既封禅,士大夫争奏上符瑞,献赞颂,立独言:“水发徐州,旱连江、淮,无为烈风,金陵火,天所以警骄惰、戒淫泆也,区区符瑞,尚何足为治道言哉?”前后上四十余事。以右谏议大夫知耀州,改知濠州,迁给事中。告老,进尚书工部侍郎致仕,卒。识韩琦于布衣,以女妻之,人尝服其鉴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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