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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祐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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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祐七年蒙古定宗二年 春,正月,乙卯朔,诏:“皇侄孟启,特授宜州观察使;建资善堂于内小学,置直讲、赞读二员,以年稚,权就王邸习训。” 诏曰:“间者任用非人,不能秉礼怀义以辅朕,顾乃陷于匪彝,败俗伤教,朋淫肆欺,群议坌涌;由朕不德,朕甚愧焉!天诱之衷,豁然大悟,亦既绌去其党类,史嵩之已俾致仕,以示朕决不复用之意。搢绅士大夫交奏迭谏,悃悃款款以陈于前,忠爱备至。朕思所以为自强之计,百尔执事,亦宜相戒以实,克去己私。” 丁卯,诏:“戒敕州军县镇,不许因诞节赐宴,多杀物命,一遵景祐三年诏书,仍刻石所在放生池。” 戊寅,诏:“淮、浙发运司给米二百万石,济建宁、邵武诸郡被水之民。” 李昂英疏劾临安尹赵与,语侵执政,章炎亦劾执政;帝怒昴英,并及炎。郑寀觇知帝意,乘间劾炎、昴英,又嗾同列再疏以劾炎。属黄师雍毅然不从,独疏论叶阊,阊乃与之腹心也。未几,炎、昴英皆罢去。寀于是荐周垣、叶大有入台。 二月,庚寅,都省言:“淮安县主簿周子镕,遭李全之变,陷北十有六年,数以敌谋密闻边阃,拔身来归。”诏特改朝奉郎,与升擢差遣。 丙申,诏:“四川沿边州县官,任满日,转循官资有差。”从制臣请也。 己亥,以贵妃要氏薨,辍视朝二日。 乙巳,翰林学士李韶屡疏请老,授端明殿学士、提举玉隆万寿宫。 丁未,令封桩下库支会子十二万贯,付淮西安抚司造船。 壬子,诏改潜邸为龙朔宫。 出封桩库十八界会子五万贯,付临安府津遣三边请举士人归里。以不允所乞省试,故有是命。 侍御史周坦,劾礼部侍郎程公许,出知建宁府。郑清之因公许缴其子士昌之命,恚甚,数于经筵言其短。坦妻与清之妻善,承其指,入台即首劾公许,郑寀又劾之,公许落职。 先是江万里丐祠省母,不许,万里使其弟奉母归南康。旋闻母病,不俟报,驰归,至祁门,闻讣。忌万里者相与腾谤,谓万里母死,秘不发丧,反挟妾媵自随。周坦劾之,万里坐废。 蒙古呼必赉受邢州分地。邢当要冲,征求百出,民弗堪命。僧子聪荐张文谦可用,遂召见,命掌王府书记,言于呼必赉曰:“今民生困敝,莫邢为甚。盍择人往治之!”于是乃选乌托、刘肃、李简三人至邢,协心为治,户增十倍。由是呼心赉益重儒士,实自文谦发之。 蒙古以孟克萨尔为断事官。孟克萨尔尝从诸王莽赉扣征奇彻,身先诸将,及以所俘宝玉颁诸将,则退然一无所取,莽赉扣甚重之。至是为断事官,刚明能举其职。 三月,甲子,知大宗正丞兼权金部郎官姚希得,言李韶老成有德望,宜留奉内祠,侍经幄。戊辰,诏:“李韶依旧端明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 是春,蒙古张柔攻泗州,旋还屯杞。帐下吏瓜勒佳显祖得罪亡走,上变诬柔,蒙古主命执柔以北。大臣多以阖门保柔者,卒辨其诬,显祖伏诛。 夏,四月,辛卯,以旱,决中外系囚,杖以下释之。 庚子,以邢部尚书王伯大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翰林学士、知制诰吴潜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辛丑,以郑清之为太傅、右丞相、枢密院使、赵国公;游侣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或请更化改元,清之曰:“改元,天子之始事;更化,朝廷之大端。汉事已非古,不因易相而为之。”乃止。 以赵葵为枢密使兼参知政事、督视江淮、京西湖北军马兼知建康府,陈韡知枢密院事、湖南安抚大使兼知谭州;用郑清之荐也。 庚戌,以褥雨未应,蠲大理寺、三衙、临安府属赃罚钱。 壬子,广西漕臣劾贵州守臣陈鉴,迫胁考试,私取士人,坏科举法;诏再镌一秩,勒致仕。 五月,甲寅,诏:“武功郎、杨州宁淮军统制张忠,戍守浮山,手搏敌帅,俱死于水,特赠武略大夫,更官其一子。” 乙卯,以祷雨未应,诏诸路录囚。 己未,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 己巳,诏赐两淮、京、蜀曾经战争之地田税三年,其宿逋悉除之。 壬申,吴潜兼权参知政事。 六月,癸巳,赐进士张渊微以下五百二十七人及第、出身。渊微等以阙雨,请免琼林赐宴。 丙申,诏求直言,弭旱。徐霖应诏,言谏议大夫郑寀不易则不雨,临安尹赵与不易则不雨;不报,遂引去。帝遣著作郎姚希得留之,不还。御笔改合入官,乃改宣教郎。霖屡辞,曰:“向为身死而不敢欺其君父,今以官高而自眩于生平,失其本心,何以暴其忠志!”又曰:“志贵乎洁,忠尚乎精。即有败,则自陷于垢污矣。” 时郑寀、赵与及周坦、叶大有、监察御史陈垓相合为一,唯黄师雍孤立,寀恶之尤甚,思所以去师雍,未得,招四人共谋之。会应诏陈言者多指寀、垣为致灾之由,牟子才、李伯玉,卢钺语尤峻,垣等伪撰匿名书,诬子才、钺等。师雍诣御榻前力辨,谓:“匿名书,条令所禁,非公论也,不知何为至前?”因发其伪撰之迹。适钺疏誉师雍,寀乃以钺附师雍上闻。帝不听,擢师雍左司谏。 甲辰,出丰储仓米三十万石以平籴价。 己酉,诏:“旱势日甚,两淮、襄、蜀及江、闽内郡,间因兵寇,遗骸暴露,感伤和气,令所属州县收瘗之。” 诏:“京湖北路副总管王英归顺,进秩二等。” 秋,七月,蒙古主西巡太原。万户郝和尚朝于行宫,赐银万锭,辞曰:“赏赉过厚,臣不应独受。臣积微劳,皆将校协力也。”遂奏将校刘天禄等,皆赐之金银符。 丙辰,诏:“荆鄂都统司,听荆湖制帅司节制;池州、建康、镇江府都统司,并听沿江制司节制;许浦都统司,改听兴国、蕲、黄、安庆四郡节制。”从督视赵葵之请也。 庚申,安庆守臣欧阳颐,以改差辄之任,诏削官二等,令宪臣谢献子领郡。 诏:“辞免除授,实为繁文,除侍从、台谏、给舍、两省左右史以上许辞免,馀官不许。” 乙丑,吴潜罢知福州,以周坦劾之也。 丁卯,以别之杰为参知政事,谏议大夫郑寀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癸酉,诏赏浙东、西、福建路监司、州郡所申官士之家济粜者凡九人,补转官资有差。 郑寀之入政府也,不为公论所予。太常博士牟子才疏言:“陛下欲留徐霖,霖所论劾者,赵与、郑寀也。二人之中,寀尤无耻,请先罢之。”八月,甲申,郑寀罢。子才又论郑清之不当引史嵩之党别之杰共政,复为书抵清之,以孔光、张禹切责之,清之愧谢。 丙戌,诏户部严革诸路州县增收多量苗米之弊。 辛卯,诏石钧、陈大任、王方烈各镌一秩,以其诬平民为重辟,谢思乂、张懋各进一秩,旌其平反之功;从湖北宪臣之请也。 己亥,以秋风已劲,边备当严,浙右四郡,密迩行都,魏村、福山、柴墟一带,宜预为之备,诏守臣条具措置。 辛丑,诏:“前通判彭州宇文景讷,骂贼而死,赠官二等,仍与一子下州文学。” 壬寅,诏:“监司、守臣宜亟讲荒政以赈乏绝;税租有合蠲减者,核实以闻。” 甲辰,高定子薨,辍朝一日,赠少保。 是月,蒙古主命蒙古人户每百人以一人克巴图鲁。 九月,丙辰,诏:“命官该赦,陈乞改正,不拘期限;今后赦条删去‘限一年内’四字。”从左司陈元凤之请也。 丁巳,诏改尚书省提领盐事所为提领茶盐所。 黄师雍与郑清之,故同舍,会师雍劾刘用行、魏岘,皆清之亲故也,清之不乐。周垣知之,喜曰:“吾得所以去师雍矣。”遣其妻日造清之妻谮曰;“彼去用行、岘,乃去丞相之渐也。”帝欲用师雍为侍御史,清之曰:“如此,则臣不可留。”乃迁师雍为起居舍人,师雍丐去。清之犹冀其稍贬,师雍曰;“吾欲为全人。”终不屈。 蒙古以高丽岁贡不入,伐之。自后八年,凡四易将,拔其城十有四。 冬,十月,辛巳,太白昼见。 诏:“京湖副都统李得,讨广东峒冠有功,进官一等。” 癸未,朝献景灵宫。 以严州旱,诏丰储仓给米万石赈粜。 丙戌,京湖安抚司调兵平辰、沅蛮猺有功,总辖张谦、统制高天祐等赏赐有差。 己酉,陈垓言格法日坏,天下视听益不美,因条陈添差、抽差、摄局,须入、奏辟、改任、荐举、借补、旷职、匿过十弊,请风示中外;从之。 甲寅,以镇江府旱,诏两浙转运司检核蠲租七万四千石有奇。 蒙古括人户,下令,敢隐实者诛,籍其家。藁城令董文炳,俊之子也,使民聚口而居,少为户数。众以为不可,文炳曰:“为民获罪,吾所甘心。”民亦有不乐为者,文炳曰;“后当德我。”由是赋敛大减,民得富完。 十二月,壬午,以赵与为端明殿学士、提领户部财用。 庚寅,以近畿旱,诏:“正岁、天基节大宴权免,其州郡赐宴,务从省约,毋得科扰,以副朕敬天爱民之意。” 辛卯,李鸣复薨,辍视朝一日。 壬辰,诏:“太学生陈九万,在北十一年,脱身来归,条陈敌中事宜,有益备御,特补迪功郎。” 周坦劾黄师壅,罢之。 蒙古呼必赉闻真定路经历官张德辉之贤,召至藩邸,问曰:“孔子殁已久,今其性安在?”德辉对曰:“圣人与天地相终始,无往不在。殿下能行圣人之道,性即在是矣。”又问:“或云!辽以释废,金以儒亡。有诸?”对曰:“辽事臣未周知,金秀乃所亲睹。宰执中虽用一二儒臣,馀皆武弁世爵,及论军国大事,又不使预闻。大抵以儒进者三十之一,国之存亡,自有任其责者,儒何咎焉?”呼必赉然之。因问德辉曰:“祖宗法度具在,而未尽设施者甚多,将如之何?”德辉指银槃喻曰:“创业之主,如制此器,精选白金,良匠规而成之,畀后人传之无穷,当求谨厚者司掌,乃永为宝用。否则不惟缺坏,亦恐有窃而去之者矣。”呼必赉良久曰:“此正吾心所不忘也。”又问:“农家作苦,何衣食之不赡?”对曰:“农桑,天下之本,衣食之所从出者也。男耕女织,终岁勤苦,择其精者输之官,馀粗恶者将以仰事俯育,而亲民之吏,复横敛以尽之,则民鲜有不冻馁者矣。”又访中国人才,德辉举魏磻、元裕、李冶等二十馀人。德辉,交城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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