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名家文集梦远首页史籍历史戏曲戏剧笔记杂录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总集选集诗文评论古典小说诗词歌赋先秦典籍诸子百家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页 下页
王显祖传


  王显祖,字继先。其先高平人,后徙居邢州。金人南渡,河北隔绝,州民推显祖父明为节度判官。木华黎徇地至邢州,明以城降,授本州节度副使,佩金符。明卒,显祖袭节度判官。世祖在潜邸,过邢州,刘秉忠与明有旧,引显祖入见。显祖年十四,状貌奇伟,世祖酌酒赐之,使为秉忠养子。

  中统三年,邢州改顺德府,显祖迁府判官。从大军讨李璮,先登陷阵,数有功。调卫州判官。又调宣德府判官。秩满,迁同知滨州事,以病去官。复起为同知德州事,寻除钧州尹。在任六年,威惠大行。丁母扰,时服制未定,显祖首行三年丧,解官庐墓。

  至元二十八年,湖广行省平章要束木以贪暴闻,世祖震怒,命哈剌哈孙往鞫之。除显祖行省副理问官,穷治党与,追贼以钜万计,民大说。官库被盗,不获,逮系百余人。显祖推问得实,乃库兵自盗也。尽释之,咸罗拜而去。

  三十一年,行省檄显祖整理湖南等七路钱粮,凡无名之赋、有征不纳之额,显祖悉蠲之,著为令。

  元贞元年,改滨州尹。州民苦盐贵,显祖申请先散盐,而后支价,岁省民钱一万二千余锭,民刻石颂之。是时,山东盐法坏乱,行省以显祖才任繁剧,除山东东路同知都盐运使事。首尾六年,增盐引十四万有奇。

  大德九年,迁少中大夫、江西袁州路总管。

  显祖以年老辞,十一年卒,年六十七。

  子郁,袭同知邢州事。

  ***

  史臣曰:“蒙古初定中原,以武夫悍卒世袭地方长吏。至世祖,始诏诸路管民官治民,管兵官治兵,各有所司,不相统摄。于是擢用贤能为诸路总管,休养生息,与民更始。故吏治蒸蒸,庶几唐、宋,如郭汝梅、张炳等,皆良吏也。考其名迹,可以见世祖之知人善任焉。”


国选文学(gx.hkzww.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