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页 下页 |
张天佑传 |
|
张天祐,字吉甫,开封浚仪人。幼给事裕宗,以年劳授工匠总管府经历,有能名。 至元十四年,转历城尹,未赴,改同知棣州。 十八年,诏发济南十路民丁五万浚胶河以通海运,责天佑董其役,丞相哈必赤监之。冬寒,天佑数言宜休众,待春征集,哈必赤不从。天佑行堤,见僵尸枕籍,叹曰:“吾曹媚上急功,使民冻死,可乎?”翻纵遗之,言于哈必赤曰:“有罪吾请身坐,不以相及。”事闻,帝大为嗟异。裕宗擢为功德司经历,寻改总判院,晋奉训大夫。 二十二年,出为太原路总管,有惠政,部民刊石颂之。召参议尚书省事。 二十五年,拜中书参知政事。大德四年,改佥宣政院事,进资善大夫、同知江南行宣政院事。卒,年六十三。 |
国选文学(gx.hkzww.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