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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鸣传


  高鸣,字雄飞,真定人。少以文学知名。元好问荐于世祖,未报。诸王旭烈兀将征西域,闻其贤,遣使三召之,鸣乃起,条上二十余策,旭烈兀称善,荐为彰德路总管。政暇即诣学舍,新讲经义,郡人知有经学,自鸣始。

  世祖即位,赐诰命金符,召为翰林学士,兼太常少卿。至元五年,立御史台,以鸣为待御史,台章多其裁定。寻立四道按察司,选任名士,鸣所荐居多。时中书、枢密事条壅滞,言者请置都事官各二人,鸣曰;’只在奏宪,原举察之,毋庸员外置人。”

  七年,议立三省。鸣上封事曰:“臣闻三省,设自近古,其法由中书出政,移门下,议洽,则有驳正,或封还诏书,议合,则还移中书。中书移尚书,尚书乃下六部、郡国。方今天下在于古,而事益繁,取决一省,犹恐壅滞,况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贤俊萃于一堂,连署参决,自不至于旷废,岂必别官异坐,而后无失政乎。不如一省便。”世祖深然之,议遂罢。川、陕盗起,省臣请专戮其尤者,朝议将从之。鸣谏曰:“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论报,所以重用刑、惜民命也。今从其请,是开天下擅杀之路,害仁政甚大。”帝曰:“善。”令速止之。

  鸣每以敢言被上知,尝入内,值大风雪,帝谓御史大夫塔察儿曰:“高学士年老,后有大政,就问可也。”赐太官酒肉慰劳之。

  九年,迁吏礼部尚书。

  十一年,病卒,年六十六,谥文献。

  著有《河东集》五十卷。

  三子:易训、书训、诗训,俱中名。书训,官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廉国史院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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