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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惟闰叶森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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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惟闰,安理人,官中书右司掾。有馈兄肉,而兄以他疾死,娣婿利其资,诬肉中有毒。狱上,惟闰疑其冤,覆讯得实,释之。其人绘象事之。 累迁陕西行台御史。华州狱囚诬承强盗,惟闰平反其狱。西岳道士陷民作驱奴,惟闰出为良民。时论称之。迁福州路总管。卒。 ※ 叶森,江阴人,盐官州判官。大饥,斗粟十千,森具粟平粜,全活甚众。调新喻判官。 时蒙山银场,以官估抑民市木炭,森白行省蠲之。擢上高尹,有大猾武断一乡,为民害,森搒诸市,仍疏其恶于城市门,猾敛迹不敢逞,后卒于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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