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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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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几,平章政事赛典赤、暗都赤等奏,“民间闻刷马,私下其直卖之。臣等今罢马市,察私卖者罪之。世祖皇帝时拘刷都城合骑、合纳官者,皆令印烙讫,无印字者刷之,以此不乱。今难于在先怯薛歹、诸王、公主、驸马等皆在都城中,依例合刷、合回主者不可印烙。蒙古怯薛歹等乞依汉人冽,有隐蔑者罪之。”诏如所请。 三年,枢密院奏:“前者奉敕振绐红胖祆军物力,今省臣议,每人支马价五锭。臣等谓虽有给钞之名。虚费不得用,因与省臣议:察忽真、念不烈百姓,又忙哥歹百姓及河西不曾刷马之地。和尚、先生、也里可温、答失蛮马匹尽行拘刷。依例与直,如更短少。然后再支马价。”帝曰:“卿等议是也。不敷则以钱给之。” 四年,遣刘深等征八百媳妇,敕云南行省:每军士给马五匹,不足则补以牛。 至大三年,丞桕别不花奏:“西面察八儿诸王,久不奉朝命,今始来降,振起其军站物力,应刷马给之。”敕准腹里、行省刷马四万一百三十匹。 腹里路分三万四千三百二十四匹: 晋宁路二千七百七十五匹, 冀宁路二千三百匹, 真定路九百四十六匹, 怀孟路六百八十二匹, 广平路一千二百四十三匹, 颀德路六百七十三匹, 彰德路四百五十四匹, 卫辉路六千二匹, 中都留守司五百九十九匹, 大都路四千八百八十八匹, 保定路四百三十六匹, 河间路九百四十五匹, 德州路一百九十匹, 曹州路三百四十一匹, 大名路一千二百十五匹, 济南路七百二十三匹, 高唐州一百六匹, 恩州一百五匹, 永平路五百二十六匹, 冠州一百三十三匹。 东昌路二百十四匹, 濮州四百二十六匹, 益都路一千六百二十四匹, 济宁路四百四十八匹, 般阳路一千十三匹, 东平路二百十九匹, 广平路四十七匹, 秦安州一百九十六匹, 宁海州六百三十五匹, 塔思哈剌牧马官、卫尉、太仆院使、床兀儿平章等收之。 行省刷马一万五千八百九匹: 河南江北行省七千七百九匹, 中都刷马、大宗正府札鲁花赤、别帖木儿平章等收之; 湖广行省二千六百四十二匹,中都刷马官、别帖木儿平章等收之; 江浙行省三千四百五十八匹,大都刷马官、刑部尚书王伯胜收之; 江西行省二千匹,中都刷马官、别帖木儿平章等收之。 除事故寄留,倒死走失及给散坫马外,收马三万一千四百四十六匹。凡刷马,以军事急,和买不及,故科民马以应之。今诸王入朝,以和买赐之可矣。亦刷行省之马,使百姓受累,非制也。 延祐三年,右丞相帖木迭儿等奏:“起遣河南行省所管探马赤军,各给马二匹,千户、百户、牌头内有骟马、牧马、牝马皆行,不足于附近州县拘刷四马以上之马,各贴为二匹。” 四年,帖木迭儿等又奏:“前者军人上马之时,大都、上都西路拘刷马匹,今济南、益都、般阳等路,又北京一带,辽阳省所辖各路,并未拘刷,乞依例刷之。”俱从之。 总计二十五万五千二百九十一匹。 腹里十六万四千五百二十三匹: 上都留守司二千六百二十匹, 冀宁路二万八千二百八十匹, 晋宁路一万六千二百九十匹, 益都路一万八千七百三十八匹, 大同路二千二百四十匹, 济宁路五千九百三十六匹, 般阳路六千四百三十四匹, 河间路一万七百五十二匹, 永平路三千二百六十六匹, 思州二百七十六匹, 德州三千一百十九匹, 怀孟路一千七百三十三匹。 宁海州二千六百二十五匹, 兴和路七百五匹, 保定路三千八百八十九匹, 大都路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一匹, 濮州六千六百二十匹, 顺彷路一千五百二十匹, 卫辉路一千六百七十六匹, 彰德路二千六百六十五匹, 高唐州六百五匹, 广平路二千一百六十一匹; 大名路二千二百六十二匹, 泰安州一千一百八十七匹, 济宁路八千六十七匹, 真定路九千八百七十二匹, 东昌路三千三百三十六匹, 冠州七百三十二匹, 曹州二千四百四匹, 东平路八百九十二匹。 辽阳省所辖七千九百六十八匹: 广宁路九百匹, 辽阳路四百五十九匹, 沈阳路三百八十三匹, 开元路六百五十二匹, 金、复州万户府二千一百四十二匹, 大宁路三千一百五匹, 懿州四百二十六匹。 河南省八万二千八百匹,各交付四万户蒙古军人: 淮东追九千七十二匹, 荆湖北追五千九百二十三匹, 南阳府五千三百二十一匹, 安庆路三千七百七十五匹, 归德府五千三百十二匹, 汝宁府七千六百四匹, 汴梁路二万二千二十七匹, 襄阳府三千七十二匹, 安丰路七千七百二十二匹, 扬州路一千一百五十五匹, 德安府三千五百六十四匹, 河南府二千六百三十九匹, 庐州路五千四百十一匹, 黄州路二千一百三匹。 五年,中书省奏:“阿撤罕等叛乱之时,陕西省不分军民站赤一概拘刷马匹。后各回复原主。前年各路刷马之时,不及陕西。今军站辛苦,乞刷陕西省马匹以赡之。”皇太后懿旨亦欲差人拘刷。敕:“依延祐四年定例,差官与各路正官同刷堪中马匹,印烙明白交割。”其章程,祝至元三十年稍有损益,不具录。 六年,参议中书省钦察等奏:“去岁奉命拘刷陕西省马匹,今行省官及台官上言:阿撤罕等叛乱,骚扰百姓,拘收马匹,又兼年谷不登,百姓阙食,乞罢刷马之事,臣等谓其言有理,万户齐都军五千人,请止给两匹俸马、一匹牝马之价。”从之。 七年,右丞相帖木迭儿等奏:“起遣押当吉译言贫民。回籍,奏准于汉地和买马三万匹给散。今年为整治军力,钱币空虚,权于附近州县刷马三万匹给之,俟秋成拨还其值。”总计刷到马一万三千三百十三匹:河间路三千八百六十一匹,大都路五千二百七十七匹,保定路二千一百五十六匹,永平路二千十九匹。是年七月,帖木迭儿等又奏:“怯薛歹用马,乞于大同、兴和、冀宁三路依前例差人拘刷。”总计马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二匹:兴和路四百六匹,大同路三千八百八十八匹,冀宁路八千一百六十匹。延祐五年以恤军站刷马,六年,以起遣押当吉刷马,又以怯薛歹用马剐之,皆非军事,盖拘刷益滥矣。 致和元年九月,文宗自江陵人大都,平章速速等启:“战士即日用马,气令大都南北二城,除见任官外,回回及答失蛮等骡、马,取二口内赴总管府交纳,违限不纳者重罪。”又丞相燕帖木儿、别不花,平章速速,郎中自当,员外郎举里,都事朵来等启:“遣断事官捏古、兵部侍郎罕赤赴真定路刷马,除见在官员、军站户、兵户,计三岁以下及怀驹、引驹马匹外,其余不论是何人等,尽行拘刷,隐匿及换易者,依条断罪。”别不花等又启:“前河间、保定、真定等路降钞。以四锭、五锭为率,和买马匹。军事急,比及和买,诚恐迟误,乞拘刷三路马匹。俱奉令旨准,敬此。” 天历元年,平章政事速速等奉准拘刷晋宁、冀宁二路马匹。敕遣吏部员外郎辛钧赴冀宁路,同知保禄赴晋宁路。速速等又请拘刷山东各路,从之。总计腹里刷到马匹一万七千六百九十五匹: 真定路二千四百匹。河间路八百二十匹, 保定路八百二十六匹, 益都路三千六百十一匹, 济南路一千五百二十八匹, 东平府八百二十匹, 东昌路二百三十六匹, 濮州路三百五十一匹, 济宁路一千三匹, 泰安州二百四十四匹, 曹州四百二十六匹, 高唐州二百十二匹, 德州四百八十六匹, 般阳路三百三十二匹, 大都路四千二百六十八匹。 河南省刷到三万九千八百二十八匹: 淮东道六千七百九十匹, 荆湖北道九千一百七十九匹, 汴梁路九千三百二匹, 黄州路一千五十一匹, 庐州路五千二百十一匹, 安丰路三千一百七匹。 后至元二年,敕汉人、南人、高丽人,凡有马者,悉拘之。时盗贼窃发,以拘刷为防乱之计,尤非政体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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