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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兴国七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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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丙寅,以江州星子县为南康军。 庚午,丰州大首领黄罗并弟乙蚌等以良马来贡。 诏开封府:近者蝗旱相仍,民多流徙,宜设法招诱,并令复归,满百日不至,其桑土并许他人承佃,便为永业。 宣徽北院使、判三司王仁赡掌邦计几十年,恣下吏为奸,怙恩固宠,莫敢发者。又起范旻等狱,坐贬黜者十余人,皆上南府时勋旧戚里用事吏,故中外益畏其口。会左拾遗南昌陈恕与兵部郎中宋琪同判勾院,其僚数人率以皦察不畏强御自任,因议本司事,有不协者,互持短长。及造朝,恕独出班具奏,上诘之,恕词辨蜂起,仁赡屈伏,上怒甚。 辛未,仁赡罢为右卫大将军;琪与度支判官、兵部郎中雷德骧,盐铁判官、金部郎中奚屿,并责本曹员外郎;户部判官、户部员外郎王遹责授太常博士。以给事中侯陟、右正谏大夫王明同判三司,同判三司自陟、明始。兵部郎中刘保勋判勾院。擢恕为度支员外郎、盐铁推官,耿振户部推官,元圯并权本曹判官事。琪初与恕同白上,既而反附仁赡,故亦左降。癸酉,改仁赡为唐州防御使,月给俸钱三十万,以勋旧故稍异之。仁赡自以仇怨众多,因怏怏成疾,数日卒。 其后,上因言及三司财赋,谓宰相赵普等曰:“仁赡纵吏为奸,诸州场院皆隐没官钱以千万计。朕初即位,悉令罢去,分命使臣掌其事。仁赡再三言其不便,朕语仁赡此自朕意,若岁课致亏,不以责卿。既一岁,旧千缗者为一二万缗,万缗者为六七万缗,为利入数倍,用度皆足,傥遇水旱,即可以免百姓租税。仁赡自知其非,心颇惭悸,朕亦优容之耳。”(别本,上与宰相论仁赡在八年十月甲午,今移入此。) 两川上供纲,所过丁男百十辈转送,罪人锢送阙下,在道病者亦发民舆担。知河南府何承矩奏,以为疲民横役,请罢其事。乙亥,诏西川、岭南、荆湖、陕西每岁上供钱帛,勿复调民负担,以传置卒代之。 甲申,改关南为高阳关。 庐州民负义仓米万七千余石,诏特贷之。 杖杀长道县尉张俊,坐部下受赇,犯赃钱五百七十贯故也。 辛卯,封燕国长公主女高氏为高平县主,次女为真宁县主。 是月,复徙并州于三交寨,即以潘美为并州都部署。(此据潘美行状,七年二月事也。三交寨即阳曲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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