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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六年三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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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丙子朔,诏河北转运判官吕大忠罚铜三十斤,以黄河溢,不即救护也。 诏权发遣陕西路转运使、通直郎李察,权发遣京东路转运副使、朝奉郎吴居厚各迁一官,以措置盐事有劳也。京东转运司言:“比较本路及河北卖盐场,自行新法,已及一年半,凡收息钱三十六万缗。”故有是命。(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六年三月十日。) 置徐州宝丰监,岁铸钱三十万缗。 丁丑,文思副使曹贻孙,内殿承制张宽,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杨琰,各迁一官,赐银、绢百,以营葺京东货物场也。 诏:“定西城已兴功,而西贼近在熙河啸聚,虑防托军马未足支吾,委李宪远置斥堠。” 枢密副都承旨、客省副使张山甫等奏:“伏见团教保甲,朝廷立定三等事艺,赏典优渥。按阅之际,其间或令家丁及以别都保人冒名代试,亦无由辨认,兼正长所教事艺及第一等至九分以上,即补班行名目,其欺伪容蔽,亦合为之关防。欲乞特降指挥,重立告赏之法,庶几经久杜绝奸弊。”奉旨:“今后按阅,并先委巡教官封臂写记保分,候按讫拆去。”(密记三月二日事。) 己卯,诏御史台察官察诸司稽违,皆按法举察;诸司所施行失当,虽无法亦听弹劾以闻。 日本国僧快宗等一十三人见于延和殿,上顾左右曰:“衣紫方袍者何日所赐?”都承旨张诚一对曰:“熙宁中,从其国僧诚寻对见被赐,今再入贡。”上曰:“非国人入贡也,因其瞻礼天台,故来进见耳。”并赐紫方袍。 诏借支河北提举司宽剩钱三十万缗,付转运司预买紬绢。 诏开封府第三等以下见教保甲户,去年以前逋负,权住一年。从提举教阅保甲刘管请也。 诏秘书省长贰毋得与著作修纂日历事,进书奏状即系书。其关防漏泄,并依旧编修院法。 诏陕西、河东经略司,缘边城寨,自今有招纳或投顺西人收接地分,据人口以至日即给食。 知安肃军潘孝绰言:“朝廷昨用开封府判官杜常议,诸路妄通卒即所在州军刺填厢军。窃谓禁军逃亡,首获妄通,可以幸免流配;厢军负罪逃亡,妄通,终不发觉,避重役则走赴轻处,避远恶则自通近地,借支钱粮因此失陷,壮城作匠渐致阙人。乞下有司以杜常言与臣议详定立法。”诏下工部。 辛巳,太学正马希孟为太学博士,以上批“自景灵新宫成,群臣献鸊颂者以十数,独希孟之文可观”也。 礼部奏:“有司摄事祀昊天,伏请初献曰帝临嘉至之舞,亚、终献曰神娭锡羡之舞;太庙初献曰孝熙昭德之舞,亚、终献曰礼洽储祥之舞。”从之。 刑部言:“旧刑官详断官分公案,断讫,主管论议、改正、注日,方过详议官复议,有差失问难,并于检尾批书,送断官具记改正,上主判官审定,然后判成录奏。自二司并归大理,断官为评事、司直,议官为丞,所断案草不由长贰。日者,断案类多差忒,欲乞分评事、司直与正为断司,丞与长贰为议司。凡断公案,先上正看详当否,论难、改正、签印、注日,然后过议司复议。如有批难,具记改正,长贰更加审定,然后判成录奏。”从之。 御史王桓言:“闻户部尚书安焘近缘住滞纲运事,避匿己罪,报上不以实,法应隔朝参,而陛下优恩,特令免隔。比闻狱具,有司依条报焘不应厘务,焘于此时自当杜门屏息,以俟谪命,而乃不忌典刑,传呼入省,焘可谓犯义而不知耻矣。陛下屈法以宠近臣可也,其如天下相率为焘何?”诏札与焘。 诏:“北使经过处,知州曾借朝议大夫者依旧,自今更不借官,令权服金紫,不得系金带。其押赐御筵官仍互借,先已借朝议大夫,即借中散大夫,并许系金带,不佩鱼。” 壬午,京东转运副使吴居厚言:“自置盐税司近二十年,(“置盐税司近二十年”,据御集已增入,当考。)商人负正税钱七万六千余缗及倍税十五万二千余缗,皆周革提举日失于拘催。乞依市易务例,除放倍罚铜钱,百千以下限三年,百千以上限五年,止令纳正税。”上批:“宜依所奏,作朝廷直降指挥。” 癸未,诏:“秀州团练使、驸马都尉钱景臻法该磨勘,可依王师约近例,下有司检举施行。自今驸马都尉及七年,令尚书吏部磨勘,更不取旨。” 乙酉,诏:“京东推行盐法,已见成效。转运副使吴居厚虽非首议官,而自付委以来,悉心共事,以迄成就;兼其他职事,颇见宣力,一路财用,自赡饶足,未尝干叩朝廷。近已迁官,宜更赐紫章服。” 丙戌,上批:“种谔病甚,速令范纯粹往延州,权管勾经略安抚司事。如纯粹近所奏感疾未安,即且令李察径马前往。” 丁亥,江、淮等路发运司言:“江、淮、荆、浙六路转运司有未发今年额粮四百一十万石,钱帛、杂物称是。”诏六路转运司当认年额,如于岁前拖欠违滞,委蒋之奇隔路选官案罪以闻。 己丑,手诏:“封邱县贼焚劫库兵,杀伤人,防护军器车乘虎翼兵级王何、刘顺、侯王杀获凶恶贼一人及御捍军器如法。王何等各迁两资,均赏钱百千。”后又手诏:“封邱县劫贼先败获徒党,系狱日久,或瘐死不施明刑。限十日结案,捕人三日内拟赏。”又手诏:“开封府鞫封邱县劫贼张再与等已指挥处斩,枭首封邱,庶警摄奸凶,伸快善良及被苦之家。”又诏:“封邱之贼,在民间固常有之,但偶入县城行劫,情为巨蠹,所以严捕如此。今李宜之不识事体,张皇行牒于数千里外,出告捕榜,心虽欲得奸人无所逃迹,然行遣乖方,惊动远近,传播外境不便。可诫止。”(李宜之何官当考。御集元丰六年三月八日,入内黄门韩诜奏:“臣管押胙城县保甲军器在县下,有劫贼三十四人入县衙打劫,臣闭驿门,其劫贼放火烧甲仗库,入驿杀巡检下军员并长行共三人、防护兵士三人。”御批:“勘会封邱县去京咫尺,因何提举贼盗司并不以时巡察,致上件凶徒结集群党,如此全无忌惮,白昼直入县衙,焚劫甲仗库,及伤杀管押军器防护兵员?仰李舜聪限指挥到火急躬亲前去赶逐捉杀,并逐旋具捉贼盗到人数外,其巡检即先次冲替,仍令杨景略疾速前去监催捉杀。”不知即是己丑十四日事否。韩诜奏称“胙城”,御批乃云“封邱”,当考。李舜聪时提举府界贼盗。四月二日云云。) 辛卯,诏:“自今擘画创立课利,岁收每万缗迁一资,许官吏均受。著为令。” 诏广西边事申经略司处置失当及有未尽,许转运、提点刑狱司具事理闻奏。 熙河兰会经略安抚制置司言:“准朝旨修筑巩哥关,昨开复之初,规画草创,其城基止是因险峻削,兼土多沙,壁垒不坚。已差苗履别择地形,增展城守。” 诏:“兰州围解,其城守将士:降授四方馆使、阶州刺史、熙河兰会路副总管李浩率将士卫城有劳,复陇州团练使;优等西上閤门使王文郁,募兵披城接战及上城守宿,迁东上閤门使,与一子官;第一等十二员,系王文郁召募,接战得力,十四员守城得力,各迁一资;第二等十九员系守城二员,驱率蕃兵于马家谷守隘,力战退贼,减磨勘三年。蕃官、蕃兵百九十三,第一等迁一资,愿赐绢者二十匹;第二等十五匹,第三等十匹。诸军弓箭手四百六十,敢勇等三十六,第功迁资、赐绢如蕃官。其获级、重伤人别格重者,自从格。”时贼围兰州城六日,浩上其战守功也。(旧纪:“三月辛卯,夏人寇兰州,副总管李浩败之。”新纪亦书:“三月辛卯,夏人寇兰州。”按:三月辛卯乃赏功解围,非始入寇也。) 壬辰,以提举河北路保甲、四方馆使、荣州刺史狄咨为嘉州团练使;朝散郎、集贤校理刘定为朝请郎;监教使臣三班差使孟斌等所教武艺及九分,各迁一官;保甲司勾当公事、左藏库副使李元济,内殿承制狄璋,东头供奉官、閤门祗候孙文,各减磨勘三年;指使、右班殿直张彦孙等各减二年。按阅河北集教保甲司上第二番集教功状也。(二月十一日。) 入内供奉麦文昞言:“宜州旧有驻泊厢、禁军三十余指挥及忠敢五指挥,不减万人。蛮贼犯境,忠敢当前,安化蛮甚畏其锋。后改并忠敢悉为澄海,州峒易之,所以去岁犯边。乞下广南西路经略司专委宜州长吏,依旧招忠敢五指挥为二千五百人,及增副将训练。”诏广南西路经略司相度。 门下省言:“覆奏,中书省录黄下京西路提点刑狱,监捕封邱县贼,误用御宝。”诏:“误用宝宫人已责罚。” 河北路缘边安抚司许岁举大使臣及承务郎以上,安抚使七员,副使、都监五员。 提举开封府界保甲刘管言:“诸县保甲每起夫役,不计家产厚薄,但以丁口均差,故下户常艰于力役。伏望令有司立法,诸县调夫不计丁之多少,而计户之上下,不惟国家力役之政大均,而臣所训保甲亦得安居就教。”诏开封府界诸路监司与提举司同相度。 御史张汝贤言:“弹奏之文宜存大体,有司议罪欲察细微。乞自今察案札子径坐要切因依;且弹辞进呈,别录照用情节条贯在后,以备圣问。”从之。 诏解盐司钱引,非朝旨擅支借者,以擅用封桩钱法论。从制置司请也。 诏:“六曹条贯,改差门下、中书后省官详定。”(四月癸亥并入。) 滨州奏:“渤海县保甲刘思累设方略,捕获贼盗,望补一班行名目。”上批:“特补下班殿侍。” 乙未,旬休,特御延和殿,引同提点成都路茶场陆师闵、奉议郎徐发已下八员进对,师闵赐绯章服。(两纪并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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