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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温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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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温,字纯甫,大兴人,起家中书省宣使。 大德十一年,以年劳,授从仕郎、内宰司照磨,监建兴圣宫;又调承务郎、掌仪署令;未几,升奉训大夫、内宰司丞。奉中旨,征河南民逋粮,德温辄平其价,令出钞以偿,民甚便之。复升朝列大夫、延福司丞,奉旨代祠岳渎。比还,迁中宪大夫、同知大都路都总管府事。辇毂之下,供亿浩繁,德温措置有法,民用不扰。迁甄用少监,升亚中大夫、礼部侍郎,复升嘉议大夫、同知上都留守司事。省檄和籴粮,民以价不时得,递相观望,德温下令曰:“粮入价出,吏有敢为弊者罪之。”于是粮不逾期而集。转大司农丞。耕籍之仪,取具一时,德温欲考订典礼,集为成书,未毕,俄授通议大夫、永平路总管。永平当天历兵革之余,野无居民,德温为政一年,而户口增,仓廪实,遂兴学校以育人材,庶事毕举。岁大旱,祷而雨,岁以不歉。滦、漆二水为害,有司岁发民筑堤。德温曰:“流亡始集,而又役之,是重困民也。”遂罢其役,而水亦不复至。有豪民武断于乡里,前吏莫敢治,德温按得其罪,论如法,杖之,书其过于门,后竟以不道伏诛。永平,古孤竹国也,国初,郡守杨阿台请于朝,谥伯夷曰清惠,叔齐曰仁惠,为庙以祠之,而祠礼犹未具也。德温请命有司春秋具牢礼致祭,从之,著为式,赐庙额曰圣清,士论韪之。 至顺四年卒,年六十九。 赠正议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彭城郡侯,谥清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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