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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伯坚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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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伯坚,字寿之,桓州人。气豪侠,喜与名士游。用荐举入官,为工部主事。 至元九年,转保定路清苑县尹。 初,安肃州苦徐水之害,诉于大司农司,大司农司欲夺水故道,导水使东。东则清苑境也,地势不利,果导之,则清苑被其害,而水亦必反故道为灾。伯坚陈其形势,图其利害,要大司农司官及郡守行视可否,事遂得已。县西有塘水,溉民田甚广,势家据以为硙,民以失利来诉。伯坚命毁硙,决其水而注之田,许以溉田之余月,乃得堰水置硙。仍以其事闻于省部,著为定制。县居南北之冲,岁为亲王大官治供帐于县西,限以十月成,至明年复撤而新之,吏得并缘侵渔,其费不赀。伯坚命筑公馆,以代供帐,其弊遂绝。凡郡府赋役,于县有重于他县者,辄曰:“宁得罪于上,不可得罪于下。”必诣府力争之。 在清苑四年,民亲戴之如父母,比去而犹思之,立石颂其德焉。擢为恩州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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