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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中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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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中三年(公元前147年) 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夏四月,地震。旱,禁酤酒。 三月丁巳,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秋九月,蝗。 有星孛于西北。 戊戌晦,日有食之。 初,上废栗太子,周亚夫固争之,不得;上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帝让曰:“始,南皮、章武,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生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后,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上与丞相议。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帝默然而止。其后匈奴王徐庐等六人降,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庐等为列侯。亚夫因谢病。九月戊戌,亚夫免;以御史大夫桃侯刘舍为丞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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