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名家文集梦远首页史籍历史戏曲戏剧笔记杂录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总集选集诗文评论古典小说诗词歌赋先秦典籍诸子百家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史籍 > 资治通鉴音注 | 上页 下页
胡刻通鉴正文校宋记述略


  有宋天台胡身之先生,身丁末造,避兵山谷,前为《资治通鉴》撰著之作既毁,乃复购他本,〈二字见自序,说详下。〉以成今日流传之注本。〈按胡氏,《宋史》无传。《宋宝祐四年登科录》,胡三省为五甲一百二十一名进士,与文、谢、陆三公同榜。事略见袁桷《清容集‧师友渊源录》,有云:释《通鉴》三十年,兵难,稿三失。乙酉岁,留袁氏塾,日钞定注,己丑寇作,以书藏窖中得免。定注今在家。全祖望《鲒埼亭集》有《胡梅磵藏书窖记》云:南湖袁学士桥即清容故居,东轩有石窖,即梅磵藏书之所。清容又有《祭胡氏文》,专举注《通鉴》一事,称为司马氏功臣。而全氏记中又疑胡氏本深宁王氏高第弟子,当时师弟同居南湖,深宁方作《通鉴答问》及《地理通释》,何以胡氏未将此书与深宁商榷,谓其故不可晓。钰考深宁遗文,惟《赤城书堂记》有“前进士胡君三省为之录”一语。《宋元学案》列胡氏于深宁门人,亦仅收《通鉴注》与史照《释文辩误》两序。所著《竹素园集》一百卷,卢文弨《宋史艺文志补》、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皆载其目。《江东十鉴》、《四城赋》,全记已云不可得见,是则胡氏著述散佚者久矣。归安陆心源《宋史翼》,采《台州府志》,列胡氏于《遗献传》,无他事迹可考;有《竹叶稿》一百卷,当系《竹素园集》之误。〉

  
惟胡氏所谓他本之外,就注文考之,有云蜀本者,有云杭本者,有云传写本者,后贤之为《通鉴》学者,大都为胡注匡益,于正文则鲜致力也。吾鄕顾磵薲先生序张敦仁《通鉴识误》有云:兴文署本〈非兴文署刊,考详海宁王国维《观堂集林》,下均沿用通称。〉非出梅磵亲刊。欲纠其误,必资于兴文本之上。

  今两宋大字、中字、小字附《释文》、未附《释文》诸刊,即零卷残帙,犹艰数觏,目为难之又难。盖旧椠之难得而异文之待校,前人固有欲为之而无从措手者。钰自宣统辛亥以后,侨寄津郊,以校书遣日。

  丙辰冬日,江安傅君沅叔用巨金得宋椠《通鉴》百衲本,约钰同用鄱阳胡氏翻刻兴文署本校读,并约各校各书,校毕互勘,以免脱漏,阅今已一星终矣。比以上海涵芬楼《四部丛刊》中有宋刻一种,出百衲本之外,逐字比勘,可供佐证。又以明孔天胤刊无注本源出宋椠,先后从沅叔借校,亦多佳处。始知张敦仁《识误》及常熟张瑛《校勘记》,功未及半;辜较二百九十四卷中,脱、误、衍、倒四者盖在万字以上;内脱文五千二百余字,关系史事为尤大。初拟汇集众说,统加考定,头白汗青,逡巡缩手。阮文达序山井鼎《七经孟子考文》,訾其但能详记同异,未敢决择是非,皆为才力所限,若为钰也言之。顾以桑海余生,得见老辈所未见,业已耗日力于此,亦安忍弃而置之!爰手写校记七千数百条,编为三十卷,备列所见,不厌其详,以便覆按。读涑水书者,或有取焉。

  戊辰岁寒,长洲章钰式之甫记

  校各宋本

  宋椠百衲本七种 此书已由傅氏影印行世,各本大概具详傅氏后记,兹更撮录其要,并以钰所见者杂识之。

  第一种,半叶十二行,行二十四字,字体方整浑厚,避讳至“构”字止,“愼”字间有刓去痕迹。第二百四十一卷、二百四十九卷之末,均有“左文林郎知绍兴府嵊县丞臣季祐之校正”字样。此种,记刊板始末虽佚,涵芬楼印十一行本载有绍兴二年余姚县重刊时衔名,祐之名列校刊监视中,〈“左文林”作“右脩职”,“季”作“桂”。〉是为绍兴二年浙东茶盐公使库刊于余姚之确证。〈涵芬本非绍兴本,说详下。〉各卷有“宋本”椭圆朱文,“焦氏家藏”大方朱文,“顾从德”联珠白朱文,“项子昌氏”朱文,“毛氏九畴珍玩”白文,“季振宜”长方朱文,“汪士钟印”白文,“艺芸主人”朱文各印。存卷数: 一至八〈内卷一、卷二各缺一叶。〉 三十七至四十五〈内卷四十五缺一叶。〉 九十五至一百十一〈内卷一百零六缺一叶。〉 一百二十四至一百二十七 一百三十六至一百五十 一百五十九至一百七十六 一百八十至二百二十 二百二十二至二百三十 二百三十六至二百三十七 二百四十一至二百九十三 计一百七十六卷。──《校记》省称“十二行本”。

  第二种,半叶十五行,行二十五字,点画匀整,字形略长,避讳至“愼”字、“敦”字止,当是光宗朝刊本,有“东吴沈天用记”长方朱文印,季、汪两家藏印同上。存卷数: 十一至十六〈内卷十五、卷十六各缺一叶。〉 二十三至二十七 计十一卷。──《校记》省称“甲十五行本”。〈凡行数同者以甲、乙别之。〉

  第三种,半叶十四行,行二十四字,字体古劲疏秀,似江南图书馆之景祐本《唐书》,“敦”字不避,当是光宗以前刻本,有“宋本”椭圆及季、汪两家藏印同上。存卷数: 十九至二十二〈内卷二十、卷二十二各缺一叶。〉 三十至三十三 计八卷。──《校记》省称“十四行本”。

  第四种,半叶十六行,行二十七字,间有二十八九字,不及他刻之工,避讳不谨严。有沈天用及季、汪两家藏印同上。存卷数: 三十五至三十六 四十六至五十二 六十九至七十五 一百十九至一百二十一 二百二十一 计二十卷。──《校记》省称“甲十六行本”。

  第五种,半叶十六行,行二十七字,古雅疏劲,刻手极精,避讳至“愼”字止,“敦”字不避,是光宗以前刻本,有季、汪两家藏印同上。存卷数: 五十三至五十六〈内卷五十四、卷五十五、卷五十六各缺一叶。〉 二百三十二至二百三十五 计八卷。──《校记》省称“乙十六行本”。

  第六种,半叶十一行,行二十一字,“郭”、“敦”字皆缺笔,当是宁宗以后刻本,大字精楷,秀丽方峭,刻工有锋颖,极似黄善夫《史记》、刘元起《汉书》,是建本之佳者。有“季振宜印”朱文,“御史之章”长方朱文,“沧苇”朱文各印及汪氏藏印同上。存卷数: 五十七至六十八〈内卷五十八缺二叶,卷五十九缺一叶。〉 七十六至九十四〈内卷八十三缺六叶半,卷九十一缺半叶,卷九十四缺二叶半。〉 一百十二至一百十八 一百二十二至一百二十三 一百二十八至一百三十五〈内卷一百二十八缺两半叶。〉 一百五十一至一百五十八 一百七十七至一百七十九 二百三十八至二百四十 计六十二卷。──《校记》省称“甲十一行本”。

  第七种,半叶十五行,行二十四字,字体精劲,与第三种十四行本相类,是光宗以后刻本,有“宋本”椭圆及季、汪两家藏印同上。存卷数: 二百三十一 计一卷。──《校记》省称“乙十五行本”。

  〈以上七种所记缺叶均据百衲本原书,百衲本又有钞补之卷九、卷十、卷十七、卷十八、卷二十八、卷二十九、卷三十四、卷二百九十四。傅氏影印本凡缺叶之卷及钞补整卷,与全书之卷首、卷末,均已用涵芬楼本抽换印成,全部皆宋刻,与原书微有不符。〉

  涵芬楼影印宋本,半叶十一行,行二十一字。《四部丛刊‧书录》云:避讳至“构”字止。钰细勘本书卷三之三十一叶五行,〈此叶数、行数,均指胡克家翻刻胡三省注本;下同。〉“饰词以相惇”,“惇”字已缺笔;避光宗讳、避嫌名者屡见,则谓避高宗讳字止者非也。首尾完全,首载《御序》,末载《总目》、《进书表》、《奖谕诏》、元祐元年杭州镂板时衔名及绍兴二年绍兴府余姚县重刊时衔名、校勘监视人衔名。板匡字体与百衲本之第六种皆相似,惟逐叶板匡外皆有耳题,为显然两刻。校其正文,如第五十九卷二十七叶六行“诛其无道”,百衲本“诛”误“非”,此本不误。同卷二十八叶五行“操责让之”,百衲本脱“操”字,此本“操”字与上句末“取”字并刻一格。第八十七卷十九叶十一行“扬言”,百衲本“扬”作“阳”,此本作“飏”。第一百十八卷十七叶十一行,百衲本“秦雍人”下空三格,此本“秦雍人”上有“姚泓灭”三字。类此者不知凡几。百衲本定为建刻,此本当为建刻之重校本也。有“卢文弨印”白文,“汪士钟印”白文印。余如赵子昂、文徵明、唐伯虎等各藏印,均不可信。存全部。──《校记》称“乙十一行本”。

  京师图书馆藏北宋残本,半叶十一行,行十九字,附音释。为广都费氏进脩堂刻。傅氏以百衲本中有明钞补本,因就馆本对校,钰即从之传录,馆目存卷较多,余未及也。

  傅校卷数: 九至十 十七 二十八至二十九 计五卷。──《校记》称“傅校北宋本”。

  参校本

  明孔天胤本,半叶十行,行二十字,首尾完全。天胤序云:“嘉靖甲辰六月开局,明岁三月完工。与《考异》三十卷,俱从唐太史宋板文字。”〈唐太史,即荆川,见《仪顾堂题跋》。〉署衔为“中宪大夫提督浙江学校按察副使河汾孔天胤”,逐册有“江西提学副使徐官书,嘉靖四十五年发贮本道”〈楷书。〉“隆庆壬申,提学副使邵晒理书籍关防”〈篆书。〉两大长印。又“乙亭田氏藏书之印”、“方扶南入京后收藏”两朱文印。此本与各宋本异同多相应,间有佳处,出各宋本之外。又有胡注本云误而此本不误者,疑即据胡说改正,不敢遽信为全出宋本也。〈此书嘉靖乙巳刻成,至四十五年丙寅,仅二十一年,检本书二百六十卷之十六叶、二百六十一卷之十二叶,均系补钞,且用刻成空板,中缝刻有《通鉴》卷数字样。为时未久,何以已有缺叶?能刻空叶,何不影刻补全?此事之不可解者。流传既罕,又不避宋讳,宜有人误认为北宋刻也。《皕宋楼藏书续志》径题为明仿宋刻本。又,胡注本卷二百二十三之三十六叶十二行有二空格,孔本同之。检宋十二行本、宋乙十一行本,空格乃“灭绝”二字,颇疑孔刊板时或缺此卷之宋本,即用胡注本补刊。同叶十四行“安隐”之“隐”作“稳”,当系用胡说改正文也。〉

  采用各校本

  《资治通鉴刊本识误》三卷,阳城张敦仁撰。自序云:“取《纪事本末》大字本及明万历间杭州所刻无注本参校。”〈杭本,即吴勉学本,见本书每卷之首,脱卷二百四十三、卷二百四十四、卷二百四十五,共三卷。系用陈仁锡本补校,见本书自记。〉按张氏订补正文,每与宋本暗合,钰既校各宋本,应采入《校记》以资佐证,余说详后。──《校记》称“张校本”。

  《资治通鉴校勘记》,宋本五卷,元本二卷,常熟张瑛〈字退斋。〉撰。《凡例》略云:“初校用兴文署原本改正胡克家本,又以绍兴本对校”云云。是张氏以宋本校胡注正文,先钰从事。所云绍兴本,疑即同县瞿氏铁琴铜剑楼所藏,与涵芬楼印行者为一本,即百衲本之第六种,定为建本者也。〈涵芬楼缺叶即用此本补足;见《四部丛刊‧书录》。〉凡校宋本者,亦采入《校记》以资佐证,余说详后。──《校记》称“退斋〈以别于阳城张氏。〉校本”。〈张瑛校元本二卷,以校胡注文为多,关涉正文者大都见宋刻,故未另录。〉

  《胡刻资治通鉴校字记》,四卷,丰城熊罗宿撰。意在订正张瑛校记。自序云:“得兴文署原本,取胡克家初印本逐一雠之”云云。今取关涉正文者录之,亦以资佐证也。──《校记》称“熊校本”。

  校例

  一、凡胡氏注疑正文有误,云“当作某字”,或云“当脱某字”,如卷一之六叶十一行,正文“美鬓”,《注》云:“《通鉴》俗传写者多作美须,非也。”今校十二行本正作“鬓”,与注合。卷二之十一叶十七行,正文“大良造伐魏”,注云:“大良造之下当有卫鞅二字”,今校十二行本正有“卫鞅”二字,与注合。此类甚多,《校记》中必全行照录,以志胡氏遭乱僻居,未见佳刻,凡所拟议,今日得以证实,为校此书者第一快事,余说详后。

  一、此记据校各本稍多,每卷下必分别注明,曰“校宋某本”,“校两宋本”,曰“校宋某本又某本”。次参校本,曰“参校某本”,又次曰“录某校本”。间有传校傅校本,曰“传校本”。

  一、校字之例:凡脱一字,曰“某本某下有某字”,脱二字或脱多字,曰“某本某下有某某几字”。误字,曰“某本某作某”。衍一字,曰“某本无某字”。衍二字或衍多字,曰“某本某下无某某几字”。倒而可通者,曰“某本某某二字互乙”。不可通者,曰“某本作某某”。又通用字一见数见,胡注逐处注明者,则于第一见录胡注,下记“下同”或“后同”字,以免烦琐。至甲本与乙本有同异者,同者曰“某本同”,异者曰“某本作某”。又宋本脱误之甚者,亦间记出,以资考证。

  一、校文用《经典释文》例,任举二字或三数字标明,不出全句。

  一、宋帝庙讳,已略见各宋本记略,于文义无关皆不记。古今字如无无、埶势、貌貌、絜洁、孰熟、矦侯、法法、陈阵、创疮、亢吭之类,正俗字如因因、国国、体躰、馆馆、惧惧、怪怪、耻耻、床床、吊吊、迁迁之类,通用字如谊义、辨辩、修脩、游游、耀耀、欢驩、案按、灾灾、乃迺、与予之类,苟于文义无关,亦不记。

  一、叶数、行数均指胡克家翻兴文署本,以苏、鄂各局本皆重翻胡刻,取其便于检对。

  附录

  胡氏注《通鉴》,凡事实有疑者,皆见注中,于文字歧异者亦然。钰校各宋本,既将注文录入卷中,证明胡氏疑之有据。余凡不能以钰所见本证其是非者,如卷一之二十三叶,正文“取襄阳”,注云:“阳”当作“陵”,各宋本仍作“阳”之类。今均分别辑出,以待别得善本校之。此体胡氏苦心,钞胥之诮,所不计也,是为附录一。

  张敦仁《通鉴刊本识误》三卷,计三千余条,钰用各宋本校胡克家覆元刻本,既逐条录入以证其同;余凡张氏校出而不见于各宋本者,另行录存,俾便参考,是为附录二之一。又,张瑛《资治通鉴校勘记》宋本五卷,计九百余条,自记云:“以绍兴本对勘。”钰按绍兴本惟百衲本中半叶十二行本为有确据,今涵芬楼印行本亦云绍兴本,其实非绍兴原椠,钰既于上文略言之。涵芬本有缺佚,云用常熟铁琴铜剑楼本补完。张、瞿同家虞麓,颇疑用瞿藏本为之。钰既用涵芬本合校,而核诸此记,尚余若干条出涵芬本之外,是张校之是否即用瞿本,遂不敢定。既全录所校入校宋记以证其同,更录张云宋本而不见于他宋本者以免遗漏,是为附录二之二。

  嘉定严衍氏于明季成《资治通鉴补》二百九十四卷,为四库所未收,先后有江夏童氏、武进盛氏排印本,其书专订涑水本书,钱大昕氏撰《严先生传》极推重之。张敦仁《通鉴刊本识误》外,别辑严氏书成《通鉴补正略》三卷;自序略云:“严氏《通鉴补》卷帙繁巨,兹举改正、移置、存疑、备考、补注各条,汇而录之。”钰按严书改正一类,其别凡三:一曰改,一曰删,一曰补。删、补二项,于读《通鉴》者固有裨益,是否有当温公编集本旨,未敢置议。改字一项,内分两例,一为严氏纠正《通鉴》而径改本文者,一为传刻字误而改者。张敦仁有“严氏皆由考证而来”一说。兹为校胡刻正文完备计,专辑改正误字一类,如上附录例存之,是为附录三。

  校余杂记

  温公此书,于元丰七年表进,元祐元年下杭州镂板,表文及镂板时衔名,胡注本均附刻。惟考公本集《乞黄庭坚同校通鉴副本奏》,有“去年九月奉旨国子监镂板”之说。《菊坡丛话》〈原书未见,见《宋诗记事》引。〉言之尤详,云:“元祐初,温公还朝,作门下侍郎,用宰相蔡持正札子付下国子监开板,板成,遍赐宰执。”张舜民《画墁集》有《赐资治通鉴呈范淳父》七律一首,《黄庭坚集‧刘道原墓志》,亦有“元祐七年刻《资治通鉴》版书成,诏赐其家。”以范祖禹、刘恕均预脩书之役,故当时均得赐本也。《三朝名臣言行录》又载“陈忠肃瓘官太学博士,因发策引神宗序文,蔡卞有密令学中置板高阁”之举。是杭本之外别有监本,监本之有无流传,各藏家均未明载。稍后又有成都费氏进脩堂一刻。此三者,皆属北宋本。〈费本,《皕宋志》目为北宋本,《适园志》但称宋本。检胡氏《释文辩误》,谓进脩堂本正文下附注多本之史照。按史书系绍兴三十年所刻,冯时行序称“见可年几七十,好学不衰”云云,作同时人语。如费本所采为史氏《释文》,则费刻之果否在北宋,实一疑问。姑援不訾重器之例,沿其旧称。又《皕宋志》别载一残本,亦目为北宋刻,每叶二十行,行二十一字,“贞”“恒”字皆缺避,亦未知其审。〉南渡以后,则以绍兴二年余姚官刻为最先,〈此记目为第一种。〉又有建本,〈此记目为第六种。涵芬本即建本之重校者。〉皆存当今藏家,明白可信。此外则检明以来藏目,《天禄琳琅续编》,着录全帙,余如脉望馆之二种,近古堂之一种,传是楼之三种,绛云楼之二种,海源阁之一种,均标明宋本而不言何刻与夫行数、字数。年祀辽远,几经流转,不能详知究共几刻及今日尚存与否。钰就所见揣之,百衲本之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七各种,凡密行细字者,大都为天水坊刻,板心皆有正鉴几字样。〈第七种作鉴几。〉必前刻《目录》三十卷,后刻《考异》三十卷,与《宋史‧艺文志》载涑水原书为三百五十四卷正同。〈苏轼撰《温公行状》作《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考异》三十卷,不及《目录》。顾栋高编《温公年谱》引《行状》作三百二十四卷,《考异》三十卷,未知何以互歧。〉私计官私所藏,大都不能出此十种内外。惟进脩堂本,钰仅传沅叔校本五卷,京师图书馆目列残本三种,当有零叶可供校补,《适园藏书志》所载存卷尤多,《志》中于七、八两卷举出异文八条,就此校记核之,合者六条,“桐柱”“博狼”两条即不见他宋本,知可校者必多,羇穷垂老,乞假无由,祇得徐以俟之。

  胡氏初以《资治通鉴音义》、《释文》各本乖异,刊正为《广注》九十七卷,著《论》十卷。遇乱失前书,复购他本为之注,始以《考异》及所著者散入各文之下。〈本《台州府志》,见《宋史翼》。〉此本自序言“宝祐丙辰始肆力是书”,不言用何本。“复购他本注之”,亦不言何本。“他本”二字,自序外一见卷三十二之二十四叶注,《观堂集林》谓即兴文署本。钰按胡氏义不臣元,故以他字外之,理极可信。注中称蜀本者最多,凡十七见,〈卷六十之二十五叶,卷六十九之二叶,又十七叶,卷七十二之二十二叶,卷一百十四之二十八叶,卷一百十五之十二叶,卷一百十八之二十八叶,卷一百三十七之九叶,卷一百五十三之九叶,卷一百七十九之二十二叶,卷一百八十七之十八叶,卷二百十一之十六叶,卷二百十六之二十五叶,卷二百四十四之六叶,卷二百五十之十七叶,卷二百五十二之二十六叶,卷二百七十七之九叶。〉知即进脩堂本。称“杭本”者一见,〈卷一百七十之二十九叶。〉知即元祐元年杭州镂板本。余则无可征者。今所见宋刻,或残或完至七八种,校勘之顷,竟未有一本与注本吻合者,究不知胡氏所注时专据何本。又有注明“传写本”者凡七见,〈卷一之六叶,卷十三之二十七叶,卷十七之二十二叶,卷四十八之二十一叶,卷五十九之二十五叶,卷七十六之二十七叶,卷一百五十四之十叶。〉则更无从取证。颇疑胡氏掇拾各残本汇集成部而注之,躬遭国变,苦学如此,前脩在望,不禁奋起。

  胡氏注此书,谨严至极,至严氏《通鉴补》有“身之立意不改原文,每每将错就错,误人不浅”之讥。〈严书一百十八卷。〉钰统全书核之,不但注所疑正文于注中,即寻常脱文亦不添补,如卷一百四十五目高祖武皇帝下注云:“此卷武皇帝下合有一字。”又笔画微异,亦必校出,如卷四之二十二叶正文画以五采,注云:“画古𦘕字通。”又两字顚倒,可随笔乙转,亦必加注,如卷一百四十八之二十二叶正文“诏魏”,注云:“魏字当在诏字之上。”是则全书之注悉遵所用旧本,可以类推。〈卷二百六十四之十九叶注云:“《昭宗实录》皆云辛巳,今从之。”是胡注间有据他书校补正文处,惟仅此一见,非全书通例也。今胡翻元椠无“辛巳”二字,乃系刻时脱文。宋十二行本、乙十一行本皆不脱。〉惟书由手注,加注所在,可自审定,乃卷十五之十六叶正文“以飨士卒私养钱”,胡氏于“钱”下注云:“当从《汉书》以私养钱属下句。”卷一百八十六之二十七叶正文“熊耳山南据要道”,胡氏于“山”下注云:“熊耳山在熊州南。”又于“道”下注云:“南字当属上句。”未免多费笔墨。至卷二百之三十叶正文“不敢复出福信”,注“复,扶又翻”四字于福字下,则疑出写刻之误也。〈胡氏注中录《考异》亦不改字,见卷八十四之二叶等处,有脱字则识之,见卷二百四十八之二十五叶;疑《考异》有阙文则注之,见卷二百五十八之十四叶;有移置处则注之,见卷二百七十三之四叶。盖尊《考异》与正文同也。又注引他书亦不改字,如卷六十之六叶注引《医书》云:“闰当作闲。”卷一百四十三之四叶注引《通典》云:“泰始三年,刘勔破刘顺于宛唐,宛唐即死虎,字之误也。”此类甚多,不悉举。然亦有校他书之误入《通鉴》注者,如卷一百四十一之二十三叶校《齐书‧王敬则传》直阁将军一条,卷一百四十四之三十二叶校《梁书》镇军一条是也。〉

  胡氏注本非兴文署刊,王国维《观堂集林》考之详矣,〈大意谓兴文署刊行本当在至元十年间,胡氏注成于至元二十三年,作序之王磐,致仕在至元二十一年,无从为胡氏作序,且序文亦无一语及于梅磵,故定兴文署刊为温公原书而非胡注。钰按王磐序有“兴文署剡刻版本,颁布天下,以《资治通鉴》为起端之首”数语,尤可证成此说。〉是王磐所序之本必系无注本,即观堂定为胡氏所云“他本”者,各藏目均未之见也。读胡氏《自序》有云:“前注之失,吾知之,吾注之失,吾不能知。”又云:“古人注书,文约而义见;今注博则博矣,反之于约,有未能焉。”是注本为梅磵手定;清容且云“定注今在家”,若无可疑者,今检卷二百五十八之二十一叶“营于赵城”下注,先引《史记》注,又引《九域志》,下云:“余按宋白既以赵城为造父所封之地,此又引《史记》注,何所折衷哉!”“余按”云云,颇似校书者驳注文语气,此可疑者一。卷一百四十之二十叶“八姓”下注:“嵇恐当作奚。今据《魏书‧官氏志》自有嵇姓,嵇敬之嵇。”是竟似自驳前说,未定一是,此可疑者二。〈卷二百七十八之二十一叶注,“年六十七。按下文云登极之年已逾六十,则是年年六十八。”一条,亦自驳前说,与上例同。〉又卷一百九十三之十一叶注云:“一本此下有《考异》。”〈按宋本《通鉴考异》突利可汗入朝下无《考异》。〉

  
按温公《通鉴》与《考异》各自为书,未闻有《考异》散入正文之本,胡氏据注本当亦同之。此注云云,似校刻时另见胡氏他稿有考订处乃加此一语,此可疑者三。有此数疑,是定注之说,似属难信。至卷一百三十一之六叶“请征”下注云:“请下当有征字。”今胡克家翻刻元本有“征”字,是元刻底本未必从原稿出,尤其明证也。


国选文学(gx.hkzww.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