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名家文集梦远首页史籍历史戏曲戏剧笔记杂录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总集选集诗文评论古典小说诗词歌赋先秦典籍诸子百家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顾炎武 > 日知录 | 上页 下页
开垦荒地


  明初,承元末大乱之后,山东、河南多是无人之地。洪武中,诏有能开垦者,即为己业,永不起科。至正统中,流民聚居,诏令占籍。景泰六年六月丙申,户部尚书张凤等奏:“山东、河南、北直隶并顺天府无额田地,甲方开荒耕种,乙即告其不纳税粮。若不起科,争竞之涂终难杜塞。今后但告争者,宜依本部所奏,减轻起科,则例每亩科米三升三合,每粮一石科草二束,不惟永绝争竞之端,抑且少助仓禀之积。”从之。

  户科都给事中成章等劾凤等不守祖制,不恤民怨,帝不听。然自古无永不起科之地。国初但以招徕垦民,立法之过,反以启后日之争端,而彼此告讦,投献王府、勋戚及西天佛子,无怪乎经界之不正,赋税之不均也。


国选文学(gx.hkzww.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