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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求古之病


  《后周书·柳虬传》:“时人论文体有今古之异,虬以为时有今古,非文有今古。”此至当之论。夫今之不能为《二汉》,犹《二汉》之不能为《尚书》、《左氏》。乃虬取《史》、《汉》中文法以为古,甚者猎其一二字句用之于文,殊为不称。

  以今日之地为不古,而惜古地名;以今日之官为不古,而借古官名;舍今日恒用之字,而借古字之通用者,皆文人所以自盖其俚浅也。

  《糖书》:郑馀庆奏议类用古语,如“仰给县官马万蹄”,有司不晓何等语,人訾其不适时。

  宋陆务观《跋前汉通用古字韵》曰:“古人读书多,故作文时偶用一二古字,初不以为工,亦自不知孰为古、孰为今也。近时乃或钞掇《史》、《汉》中字入文辞中,自谓工妙,不知有笑之者。偶见此书,为之太息,书以为后生戒。”元陶宗仪《辍耕录》曰:“凡书官衔,俱当从实,如廉访使、总管之类,若改之曰‘监司’、‘太守’,是乱其官制,久远奠可考矣。

  何孟春《诗冬序录》曰:“今人称人姓必易以世望,称官必用前代职名,称府州县必用前代郡邑名,欲以为异,不知文字间著此,何益于工拙?此不惟于理无取,且于事复有碍矣。李姓者称‘陇西公’,杜曰‘京兆’,王曰‘琅邪’,郑曰‘荥阳’,以一姓之望而概众人,可乎?此其失,自唐未五季间孙光宪辈始。《北梦琐言》称冯涓为‘长乐公’,《冷斋夜话》称陶毅为‘五柳公’,类以昔人之号而概同姓,尤是可鄙。官职郡邑之建置,代有沿革,今必用前代名号而称之,后将何所考焉?此所谓于理无取,而事复有碍者也。”

  于慎行《笔麈》曰:“《史》、《汉》文字之佳本自有在,非谓其官名地名之古也。今人慕其文之雅,往往取其官名地名以施于今,此应为古人笑也。《史》、《汉》之文如欲复古,何不以三代官名施于当日,而但记其实邪?文之雅俗固不在此,徒混淆失实,无以示远,大家不为也。予素不工文辞,无所模拟,至于名义之微,则不敢苟。寻常小作,或有迁就金石之文,断不敢于官名地名以古易今。前辈名家亦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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