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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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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工商为丞相,皇太后尝诏问商女,欲以备后宫。时女病。商意亦难之,以病对,不入。及商以闺门事见考,自知为王凤所中,惶怖,更欲内女为援。乃因新幸李婕妤家白见其女,为大中大夫张匡所奏,免相,欧血薨,溢日戾侯。援魏郑羲为西兖州刺史,贪鄙,纳女为嫔,徵为秘书监。及卒,尚书溢曰“宣”。诏曰:“盖棺定谥,激浊扬清。羲虽夙有文业,而治阙廉清。尚书何乃情遗至公,愆违明典!依《谥法》:‘博文多见曰文’,‘不勤成名曰灵’,溢曰文灵。”古之士大夫以纳女后宫为耻,今人则以为荣矣。 古之名士犹不肯与戚畹同列。魏夏侯玄为散骑黄门侍郎,尝进见,与皇后弟毛曾并坐。玄耻之,不悦,形之于色。宋路太后颇豫政事,弟子琼之宅与大常王僧达并门。尝盛车服卫从造僧达,僧达不为之礼。琼之以诉太后,太后大怒,告上曰:“我尚在,而皆陵我家,死后乞食矣!”欲罪僧达,上曰:“琼之年少,自不宜轻造诸王。僧达贵公子,岂可以此事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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