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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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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谓十五为月半,盖古经已有之。《仪礼·士丧礼》:“月半不殷奠。”《礼记·祭义》:“朔月月半,君巡牲。”《周礼·大司乐》:“王大食三侑。”注:“大食,朔月月半,以乐侑食时也。”晋温峤与陶侃书:“克后月半大举。” 然亦有以上下弦为月半者。刘熙《释名》:“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张弓施弦也。望,月满之名也。月大十六比小十五日,日在东,月在西,遥相望也。”是则所谓月半者弦也,《礼经》之所谓月半者望也。弦曰半,以月体而言之也;望曰半,以日数而言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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