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1~1680),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府兰溪县夏李村人,生于南直隶雉皋。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
李渔自幼聪颖,及长擅古文词。崇帧十年(1637),考入金华府庠,为府学生。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顺治八年(1651),41岁的李渔搬家去杭州,后移家金陵,筑金陵“芥子园”别业,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广交达官贵人、文坛名流。康熙十六年(1677),复归杭州,在杭州云居山东麓修筑“层园”。
李渔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曾家设戏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著有《笠翁对韵》、《闲情偶寄》、《笠翁十种曲》、《十二楼》、《笠翁一家言》等共五百多万字。并倡编、出版《芥子园画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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