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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欧阳舍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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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巩)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勿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当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人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作辨之不惑,议之不徇?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而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其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于所可感,则往往衋[xì]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晞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由,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 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愧甚,不宣。 【作者简介】 曾巩(1019~1083),字子固,江右人,出生于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注释】 1.去秋:当指庆历六年(1046)。 2.先大父:去世的祖父。曾巩祖父曾致尧,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进士。人仕后,坚守刚直,敢于言事,屡遭贬斥,历知州府,终户部郎中,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卒于官,享年六十六岁。 3.墓碑铭:指欧阳修所作《尚书户部郎中赠右谏议大夫曾公神道碑铭》。文中说:“庆历六年夏,其孙巩巩其父命以来请曰:‘愿有述。’遂为之述。”即指此事。 4.感与惭并:感激与惭愧之情同时而来。 5.铭而见之:作铭文使其显现。《礼记·祭统》:“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 6.“或纳于庙”三句:意谓铭文或人家庙,或存墓中,其用意相同。 7.生者得致其严:谓活着的人能借以表乐自己尊敬之情。严,尊敬。 8.喜于见传:谓积善之人乐于见到自己的好处流传于世。 9.勇于自立:奋发起来有所建树。 10.无有所纪:没有什么事迹可记。以愧而俱:因以惭愧和畏惧。 11.足为后法:足以作为后人的楷模。 12.“警劝”三句:意谓铭的替恶勉善的作用,不与史书相近,那又与什么相近呢? 13.一欲:一心只想。 14.不本乎理:不根据事理。 15.皆务勒铭:都致力于刻立碑铭。 16.以:用以。 17.不实:不合事实,意谓虚夸。 18.常观其人:应当察看撰写铭文的人本身怎么样。 19.非人:不适当的人。 20.非公与是:意谓写出的铭文就不公平和不合事实。 21.传后:传于后世。 22.“非畜道德”二句:意谓不是积蓄有道德素养而又能写好文章的人,是不能做到“公与是”的。 23.于恶人:对于恶人。不受而铭之:不接受为他作铭的请求。 24.辨:辨别清楚。 25.情善而迹非:心情从善但表现出的事却不好。 26.意奸而外淑:立意奸诈但却表现出善良的样子。 27.“有善恶相悬”一句:有善有恶极其悬殊,却又不能切实加以指出。 28.实大于名:实际表现大于名声。 29.名侈于实:名声超过了实际表现。侈,夸大。 30.恶:怎么。 31.惑:困惑、迷乱。 32.徇:偏于私情。 33.文章兼胜:文章也相应写得好。 34.并世而有:同一时期出现。 35.固:诚然、确实。 36.卓卓:突出貌。 37.幸遇而得铭:幸运地相遇而又能得到对方撰写铭文。 38.衋然:伤痛的样子。 39.睎:仰慕。 40.推一赐于巩:推恩一次给我。指欧阳修应其所请,替他祖父作墓碑铭。 41.三世:指曾巩自己以及他的父亲、祖父三代都荣受恩惠。 42.“其感于报”二句:那感激与报答之心,应当怎么样使之实现呢? 43.抑:然而。 44.进之:使之学有所进。屯蹶困苦挫折。 45.否塞:闭塞不通。屯、否,皆《易》卦名,象征艰难阻塞,时运不通。巩之先祖曾致尧为官刚直,多次遭贬,故云。 46.显之:使其平生事迹得到显扬。 47.不出世:不显露于世,即政治上不遇于时。 48.进于庭:意谓拜入您的门下。 49.潜遁幽抑:隐逸困顿。 50.有望于世:对于世事前途有所期待。 51.辱:谦词,犹言承蒙。 52.敢:自言冒昧之词。 53.谕:谕示。旧时上告下的通称。 54.世族之次:指曾氏家族的世系排列。按欧阳修在《与曾巩论世族书》中,指出曾巩在陈述家族世系次序排列中,依年代考证有多处不合,故“虽且从所述,皆宜更加考正”。从中可见欧阳修的求实精神。 55.敢:岂敢。 56.加详:加以详细考查。这是曾巩对欧阳修来信论及曾氏世族一事的表态与回答。 57.不宣:不一一细说。旧时书信末尾常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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