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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二十二论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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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学海而至于海,苟学焉而皆已至也。以其至而尽海于一川也,陋矣。知海之非一川,而谓川无所至也,亦陋矣。《春秋》,义海也。以义达之,而各有至焉。孙复曰:“称国以弑,举国之众皆可诛。”亦一至之义。王回、常秩不审而驳之,陋矣。 夫《春秋》之为义海也大,大故不可以一例求也。以一例求,是尽海于一川之说也。故莒、薛、吴之弑,不可以晋例。莒弑庶其,薛弑比,众乱而弑,无适主也。吴弑僚,夷之甚者,不足与治也。晋弑州蒲,非莒薛之小弱而无权臣,吴之夷而等于化外,亦既有适主,而罪必坐。然无所坐而称国者,知罪之加于举国。惟孙复之说,至于《春秋》之一义矣。 且夫“举国”之云,非下逮乎编氓也,闻国政者当之耳。盖栾书、荀偃、士丐、韩厥无一而可从末减也。首弑者书,而非书能独任之矣。偃之必得书,犹书之必得偃也,故书不可以偏释也。韩厥之词,一郑归生之词也。老牛其君,而欲避其名,名沮之而实劝之。怀其心而嫁其名,是书偃愚而厥狡,厥愈不可释也。士丐之词,一韩厥之词也。丐嫁之厥,而厥不受,厥师丐狡也。厥丐同情,而丐藏之益深,丐固不可释也。然将以释宋坐归生之例,举而坐之丐厥,则抑不可。宋无可弑之权,以听之归生,而书偃无可听也。乃竟释书偃而坐之丐厥,则书偃之奸仇,而君子为可罔矣。 且夫归生之弑,宋胁之,归生欲已而不能。书偃之弑召丐厥,丐厥欲不与,而能立乎锋刃之间,高卧以从容于事外,其力劲矣。立于事外而祸不及,其望重矣。厉弑周立,厥执政,丐继之,栾、荀不相忌而相报,其情同矣。力竞而不以免君于死,望重而不为止其恶,情同而巧避其名,丐厥之恶与书偃等。之四人者,无一而可减矣。无可减者,无首从之别也。故孙复曰“举国之众皆可诛”,尽乎执政之谓也。何疑乎三晋之半天下,等诸商鞅之赤渭水也乎! 复之说,为晋言也,至乎圣人之旨矣。至者,一至者也。不期乎众至,引而概夫薛、莒、勾吴之弑,则以一川为海矣。以概夫薛、莒、勾吴之不可通,遂并废其义于晋,是谓川之终不至于海也。精义以各求其至,无为尔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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