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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十四论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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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权不如窃礼之恣也,窃礼不如窃道之酷也。因道而制礼,礼以效道,因礼而定权,权以效礼。窃日益工,等而上之以蕲乎精,于是道窃而礼不足立,权固归之,不待窃矣。 王室之乱,会于黄父,赵鞅尸之也;会于扈,士鞅尸之也;城成周,韩不信尸之也。勤王者,列国之侯度,三代之精意,君臣之达道也。于是乎大夫秉道以事天子,而礼诎于道,诸侯不足以有矣。故曰陛益尊,廉益远,堂益高。疏贱者求自致于道而不得,则退而敦礼,敦礼以效于道而道乃贞。今大夫进而以王事为道,王之与大夫,授受之间矣,故田和、魏斯、韩虔、赵籍可以进王廷而受侯命。礼不立,道自己,则且与天子并王而无嫌。授受之间,一彼一此,去其陛,夷其廉阶,迤逦以向于堂,势不可止矣。大夫略诸侯,陪臣略大夫。贱忘其贱,有事于贵;不肖忘其不肖,有事于贤。方将曰天下浑同于道,而道无禁人。匹夫可为万国之君,夷狄可为中国之师,奚择哉? 呜呼!君子之所与天下矜者,道也。道者天下之大共,而必有所凝,故仁人可以享帝,非享帝以为仁也;孝子可以享亲,非享亲以为孝也;君子为能谋道,非谋道以为君子也。为玄之言者,炼形服气,不足以害教;窃吾敦艮守中之道,而玄始篡。为释之言者,观空出缠,不足以戕伦;窃吾明心知性之道,而释始猖。小人之无忌惮也,非窃道而谋之,无以成其慝;君子之于道,死生以之,而恶容弗矜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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