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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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弘治间初命按察司官督学,授之特敕,其敕皆劝奖人才之语。至万历初所改敕,则如诘奸制盗,置士子於不肖之中而勒束之。故率天下於寡廉鲜耻之涂者,万历之初政,江陵之变法,申、商之莠说也。两敕具载会典。江陵之法行,而劣生把持、包揽,赇吏鬻青衿,受嘱托之风益烈,盖以扑之者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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