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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檀弓上(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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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朝,直遥反。) “居”,处也。“仇”,敌也;谓手刃其亲者。“苫”,草也。“寝苫”者,不施笫簟,恒若居丧。“干”,盾也。“不仕”者,仕则致身奉君,不敢专杀矣。“弗与共天下”,谓仇或避去,但在九州之内,必寻求之也。市朝非私斗之地,必斗,则涂野可知已。“不反兵”者,恒以兵自随,不待反而求也。 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 “仕弗与共国”,同处一国,则必斗也。“衔命不斗”者,恐废君命;私行遇之异国,必斗。 曰:“请问君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从,才用反。) “魁”,首也。“主人”,谓见杀者之子弟。 ▲右第五十三章。按报仇之制著之《周礼》,而圣人于此复申明其义,则固王者所不得而罪之矣。夫杀人者死,周受殷,殷受夏,所不辞矣。必待人子之私报,则王法几于不立,此古今之所积疑者也。孔氏以为“遇赦而免”者,其说或然。然则赦之为害,使仁人孝子不得伸其不共戴天之愤,危身触法以尝试于一旦,而开仇杀之祸于无已,亦焉用立君于民上以牧之哉。诸葛孔明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诚哉,其言之也。若夫非赦而昏墨之吏鬻狱失出,以致其子弟茹冤而逞志者,则必诘当日故纵之情,以严坐其直讯之官吏,斯亦“杀以止杀”之大权与! 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群居则绖,出则否。 “而出”二字衍文。“绖”者,衣吊服疑衰而加环绖也。五服之绖皆双纽,环绖独纽。“群居”者,孔子没,弟子皆庐于殡宫也。“出”,各以己事而有所往也。出不绖者,不疑于有丧。 ▲右第五十四章。 易墓,非古也。(易,以豉反。) “易”,治也;谓芟除培壅之。“古”,谓殷以上。古者,送形而往,迎精而反,贵精而轻形。周道大备,为人子者不忍忘亲,无所不至,乃有“易墓”之礼。若此类,从周之文可也。 ▲右第五十五章。 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夫子疾时之徒饰仪文而无哀敬之实,故为此言。然人能尽其哀敬之实,则礼之以节文其哀敬者自无不足,非礼为外而哀敬为内,可略外以专致于内也。 ▲右第五十六章。 曾子吊于负夏,主人既祖,填池,推柩而反之,降妇人而后行礼。(填,与“寘”同,支义反。推,吐回反。) 负夏,卫地。“祖”者,古者远行,将行而饮酒为行始。孝子事死如事生,故于迁柩朝祖庙之后,日昃而设祖奠,为将就墓而饯之也。填,置,古字通用,设也。“池”以竹为之,衣以青布,象宫室之承霤,设于荒下为棺饰。饰棺者,先设帷,次设荒,而后加池,既置池则棺饰备矣。葬之前日,还柩向外而陈祖奠,商祝饰柩,主人降,妇人降,即位于阶间。于时或有吊者,主人拜于柩车东,柩不复还,则因柩以为位也。今推柩车而反之,使如在殡,主人复升,即未祖以前之位,而妇人不复反堂上,则其造次不成礼亦可见矣。 从者曰:“礼与?”曾子曰:“夫祖者,且也。且(句),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从,才用反。与,以诸反。夫,防无反。) “且”,暂也。“宿”,次也。“祖”,暂为行始而未行,疑可以还车。 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从,与音皆同上。) 从者疑不释,他日见子游而问之。 子游曰:“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即远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饭,扶晚反。) “牖下”,寝室南牖下。“户内”,寝中当户处。“阼”,阼阶上。“客位”,西阶上。“庭”,祖庙堂下墀。“即”,渐也。“进”,往;“退”,返也。孝子不忍遽远其亲,故远之必以其渐,然既远则不可复返。成功者退,人道之当然也,则还车受吊之非礼明矣。 曾子闻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 “多”,犹赘也,过也。柩已启行,有赙而无吊。曾子既知主人之非,因言己不当于出祖之时而行吊,使主人疑于受吊之位,而不审以失礼也。 ▲右第五十七章。篇内所记曾子之事,多未即合于礼,而就正于子游。故或疑其书出于子游之门人,而谓其诬曾子以崇子游。夫贤者所以大过人者,岂以其博习而速喻哉?夫子之称颜子曰:“有过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慎于过而勇于改,则视敏给而苟无过者,其切己自得之实为已多矣。故《论语》称“参也鲁”,而程子曰“参也竟以鲁得之”,固非浅学之所知也。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 “裼裘”,羔裘缁衣,裼之以充美也。去饰则袭之,而不露其裼衣。此吊在初丧之时,以袭为变,主人成服,则吊者疑衰弁绖矣。 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夫夫”,上防无反,下同。) 朋友以责善为道,面折而庭争之可也。 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绖”,环绖。“带”者,加于吉冠之武上。始死不即变服者,哀遽无暇,且不忍即丧之也。礼从主人,主人未变,客不先变,主人袒而后客袭,主人括发而后客带绖。 ▲右第五十八章。 子夏既除丧而见。 见于孔子。 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弹之而不成声。 “和”,调弦声,操曲也。 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 “作而曰”者,夫子诏之之辞,悯其哀之未忘,而使裁之以礼也。 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至”,合也。恕其哀之不足,而谓其节情以求合于礼。盖虽为奖借之辞,而不足之意亦寓乎其中矣。 ▲右第五十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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