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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祭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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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尝,奉荐而进其亲也悫,其行也趋趋以数。(奉,芳勇反。趋,七玉反。) “尝”,秋祭。“奉”,持也。“荐”,俎也。“进其亲”,谓未迎尸以前,主人自与佐食,举鼎升俎而奠于神席也。尸未至,故斥言“亲”。夫子时为下大夫,用士礼。“悫”,朴诚无文貌,谓手无容也。“趋趋”,行步狭。“数”,频举足,亦不为容也。人子之对其亲,质朴而无容,事死如事生,故然。 已祭,子赣问曰:“子之言祭济济漆漆然,今子之祭无济济漆漆,何也?”(济,子礼反,下同。) 子贡时与助祭,故见而疑也。“济济”,盛貌。“漆漆”,坚庄貌。“无”者,谓不为是容也。 子曰:“济济者,容也,远也;漆漆者,容也,自反也。容以远,若容以自反也,夫何神明之及交?夫何济济漆漆之有乎?(夫,防无反。下同。) “容”,言以为容也。“远”,谓志气及广远以接宾也。“自反”,反而自矜饰也。“若”,犹与也。志气及众而内顾欲不失己,则志有所分而敬不壹,不足以上交神明矣,故正祭时不得尔也。 “反馈乐成,荐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君子致其济济漆漆,夫何恍惚之有乎?(“乐成”之“乐”,卢各反。恍,胡广反。) “反”,终也,谓馈食之正礼终也。“乐成”者,酬酒行,与宾乐其成事也。“荐俎”,宾俎。“百官”,助祭者。“序”,次序举酬也。神事已成,余敬及宾,乃发意接众而自矜饰,具宾主之容焉,初非以此容而事神也。“恍惚”,迫于交神明之貌。神人事异,容亦变也。 “夫言岂一端而已,夫各有所当也。”(当,丁浪反。) 时地异则义徙,言各随其所当,在学者之知所择尔。 ▲右第四章。此章言祭祀容貌各别之意。 孝子将祭,虑事不可以不豫;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 “虑”,治也。比,及也。虑之豫,则及时而物备。 虚中以治之。 虚则一,一则豫之本也。 宫室既修,墙屋既设,百物既备,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奉承而进之,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其孝敬之心至也与!(齐,侧皆反。属,之欲反。胜,书蒸反。与,以诸反。) “修”,加丹垩也。“设”,加涂盖也。“百物”,牲器衣服也。“洞洞”,深至;“属属”,相续;皆言敬也。“如弗胜”,慎之至也;“如将失之”,诚之迫也;皆言奉承而进之容也。未事而虚中以虑之于豫,临事而笃敬以将之也恪,非孝敬之至不能尔也。 荐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奉承而进之,于是谕其志意,以其恍惚以与神明交,庶或飨之,庶或飨之!孝子之志也。 “荐俎”,孰俎也。“百官”,执事者。“谕”,默相晓也。“以其恍惚”者,百官达孝子之心,皆专意诚切以求神而事之。再言“庶或飨之”者,拟孝子情迫之辞。孝子自尽其诚敬之至,故不言之化,孚于在庙助祭之人,皆生起其严恭恻怛之心以佐祀事,而志乃伸也。 孝子之祭也,尽其悫而悫焉,尽其信而信焉,尽其敬而敬焉,尽其礼而不过失焉。进退必敬,如亲听命,则或使之也。(齐,侧皆反。) “悫”,诚实也。“信”,谓备物致慎,必信诸心而无后悔也。“进退”,庙中将事之容。“或”者,固有而不可名之辞。上言虑物合敬,一本于孝子之心;而所以使孝子之必如是其内外交尽者,则惟鬼神之德,气充理著,实有相感之几;故承事之下,如亲听命,皆其诚之不可掩者有以使之,而非孝子于理所本无之死而致生之,此祭义所由立也。 ▲右第五章。此章言孝子祭先之义。 孝子之祭可知也。其立之也敬以诎,其进之也敬以愉,其荐之也敬以欲;退而立如将受命,已彻而退,敬齐之色不绝于面。孝子之祭也。 “立之”,始即位,立于阼阶也。“诎”,俯抑貌。“进之”,进而就几筵之间也。“荐”,陈设也。“欲”者,欲其饮食之貌。“退而立”,暂退复位也。“彻而退”,祭事毕矣。五者皆以敬为本,而其敬生于天性之爱,俨然若祖考之洋洋在上,自然传于容色者各中其节,而非可以矜饰为也。 立而不诎,固也;进而不愉,疏也;荐而不欲,不爱也;退立而不如受命,敖也;已彻而退,无敬齐之色,而忘本也。如是而祭,失之矣。(敖,五到反。“而忘本也”字衍文。) “固”,强立不顺也。“疏”,不亲也。“不爱”,无爱亲之实也。“忘本”,谓忘其始志。“失之”,如不祭也。诚悫不至,无五者之容,则虽庄谨以莅之,动无失礼,要非人子奉先之道也。 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 “爱”者,心也;“和”者,气也;气从心之爱而柔息,静而中泰,斯和矣。“色”,面之光泽也。气和则神怡而荣血通畅,光泽欣满,发于色矣。“容”,身容也。气和色愉,则肌理谐舒,筋骸柔浃,而容无不婉矣。此推孝子当亲存而事亲之容色,以见事死如事生者,自然以其真爱而发为至敬,无固、疏、不爱、敖、忘之色,而必不为严威俨恪之容也。 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将失之。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成人之道也。(奉,芳勇反。属,之欲反。胜,书蒸反。) “执玉”,恭也。“奉盈”,慎也。敬而加以恭慎之至,则下气柔色,有不期然而然者,此敬爱交至,事死如事生之实也。“严威”,容气盛也。“俨恪”,庄栗自持也。“成人”,谓先生长者自居之道。二者虽亦敬之属,而非所以事亲,父在斯为子,虽成人而孺慕不可忘也。 ▲右第六章。此章言孝子承祭之容,自敬而进之以爱,其义益精。为人子者能以此自考,则庶几免陷于不孝。子夏问孝,而夫子答之以“色难”,无存没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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