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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 坊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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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云:“君子辞贵不辞贱,辞富不辞贫,则乱益亡。” 此一节孔子之言。“贱”者,位之卑。“贫”者,禄之薄。安卑处约,争怨不作,已乱之道也。 故君子与其使食浮于人也,宁使人浮于食。 “食”,禄也。“浮”,过也。“人”,谓己之才能品诣。 子云:“觞酒豆肉,让而受恶,民犹犯齿。衽席之上,让而坐下,民犹犯贵。朝廷之位,让而就贱,民犹犯君。”(朝,直遥反。) 此一节又孔子言。“恶”,粗恶。“齿”,谓长者。“位”,禄位。“就贱”,辞尊居卑也。此节即他章“以此坊民,民犹逾之”之意,下复引《诗》及夫子之言以申之,属词参差,读者勿泥之。 《诗》云:“民之无良,相怨一方。受爵不让,至于已斯亡。” “相怨一方”,背憎也。“已”,穷极也。“亡”,谓覆家倾国。“不让”,则争妒兴而祸乱作,推其所自,皆惟自谓能堪而不知人浮于食之道也。 子云:“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则民作让。”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贵人”,谓尊奖之。“贱己”,自逊不能也。“先”“后”,以受利禄言。 故称人之君曰君,自称其君曰寡君。 于君犹然,况己乎?于名犹然,况实乎? ▲右第四章。 子云:“利禄先死者而后生者,则民不背;先亡者而后存者,则民可以托。” 此一节孔子之言。“不背”,谓不弃恩忘死。“亡者”,出疆在外。“存者”,在国者也。“托”,如《孟子》云“托其妻子而之楚游”之托。 《诗》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畜《诗》本作“勗”,吁欲反。) “寡人”,孤嫠之称。引《诗》卫庄姜之言,谓戴妫勉己以思先君,不背死也。 以此坊民,民犹背死而号无告。(号,胡刀反。告,古沃反。) “号无告”,谓死者之子孙见虐而无所诉也。 ▲右第五章。 子云:“有国家者,贵人而贱禄则民兴让,尚技而贱车则民兴艺。” 此一节孔子之言。“人”,成人有德者。“技”“艺”,皆言才也。“车”,谓家富有车乘。以德才为贵而不以富贵相尚,则人皆退务进修而不争荣宠矣。 故君子约言,小人先言。 “言”,所以自衒而求禄者。君子务进修而不急人知,故其言若不足。小人饰言以干禄,故行能未逮而先言之。有国家者,贵德而不以爵禄为尚,则小人无所售而君子进矣。然以此立教,而先言之小人犹竞进不已,则亦大为之坊,而民犹逾之。苟夸禄位以奔走天下,如汉帝所云“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则廉耻道丧,不可复挽。眉山苏氏权术笼驭之说,其为世道人心之害,岂浅鲜哉。 ▲右第六章。 子云:“上酌民言,则下天上施。” 此一节孔子之言。“酌”,择取也。“天”,戴也。人君发政施仁,议道自己,然必参酌众论之宜而后民知戴焉。盖民虽愚而不自愚,以贵与贤加之,则虽政得其理而民情若抑;惟贵不自贵,贤不自贤,有善必取于民,而后民情皆顺也。 上不酌民言则犯也,下不天上施则乱也,故君子信让以莅百姓,则民之报礼重。《诗》云:“先民有言,询于刍荛。” “犯”,逆也。“信让”,谓诚能让也。酌民言而扬其善也。“有言”,谓有所谋议也。“刍荛”,樵苏者。 子云:“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不争。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怨益亡。”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人”,臣民也。“不争”,不与上竞善也。“怨”,怨不见用。 《诗》云:“尔卜尔筮,履无咎言。” “履”,《诗》本作“体”,谓占兆也。谋已定,而犹取决于占兆,则争怨息而无有咎之者矣。 子云:“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则民让善。”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谓民化之,亦归美于君也。 《诗》云:“考卜惟王,度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度,徒落反。) “考”,稽也。“度”,营也。“正”,定也。武王迁镐,既询众庶而犹决之以卜,乃民终归成功于武王,民之不敢不让也。此上六节,皆言人君让善于臣民之道。 子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作”,兴也。臣能尽礼于君而民化之也。 《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女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于乎!是惟良显哉!”(告,古沃反。女,人渚反。于,袁都反。乎,荒乌反。) 君陈者,周公之子,伯禽之弟,为周大宗;此《书》篇名乃王命其尹东郊之辞也。“顺”,逊也。“显”,明也,言是为明良之臣也。此二节言人臣让善于君之道。 子云:“善则称亲,过则称己,则民作孝。”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 《大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大,他盖反。) “克”,胜也。“无罪”,谓不获罪于天地人民。 子云:“君子弛其亲之过而敬其美。” 此一节又孔子之言。“弛”,忘也。“敬”,尊尚之也。 《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高宗云:“三年其惟不言,言乃讙。”(论,卢混反。) 凡篇内所述“子云”,皆夫子之逸言,辑《论语》者所未收,故此以篇名别之。三年其惟不言,“言乃讙”见《周书·无逸》,而曰“高宗云”者,谓记高宗之事也。“不言”者,因先君之政不自出命令也。“讙”,民悦之也。此四节言人子让善于亲之道。让善者,教让之本,以坊民之争者也。然臣子之于君亲,引咎推美,自其天性之不容已,而人君之取善于下,亦其好善之诚,初非以坊民故而矫为之,但让道行而争自止,则亦有坊之道焉,故此章不言“以此坊民”,其旨微矣。此之不察,则将为老氏“善下”之说,以济其“欲取固与”之术,以愚诱其民,而道裂矣。 ▲右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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