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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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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以损《乾》之刚,益《坤》之柔,而谓之《益》,不谓之《损》者,刚虽损于四以益阴于初,而为方生之爻,阳道且立本而日长,则阴益而阳亦益,非若《损》之损三以居上,为已往之爻,寄居于天位之上,实自损以益彼也。华归根而成实,君自节以裕民,文反朴而厚质,志抑亢而善动,“利有攸往”,允矣。“利涉大川”之义,《彖传》详之。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下下,上下字,户嫁反。说,弋雪反。) 此通释“利有攸往”之义,益民而民说,一义也。阳自上而下,返于初以消《否》,正其志于内,而光昭上行,一义也。阴居二,阳居五,各得中而正,而四之益初,二受其益,外来之庆,以赞其行,一义也。略言三义,而《益》之利于往者可推矣。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 此通释“利涉大川”之义。“木”谓《巽》也。京房谓《震》《巽》皆属木,屈八卦以就五行,其说不通。“行”,动之使行也。动之而《巽》以行。行为渐进而不遽,为舟行之象。循涯日进,而无远不届,行舟之利所以不可御也。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此推言《益》道之大,为《乾》《坤》合德之大用也。阳之益初,天之交于地以施也。阴之进而居四,载阳以发生也。凡天地之间,流峙动植,灵蠢华实,利用于万物者,皆此气机自然之感为之。盈于两间,备其蕃变,“益无方”矣。而其无方者,惟以时行而与偕行,自昼徂夜,自春徂冬,自来今以溯往古,无时不施,则无时不生。故一芽之发,渐为千章之木;一卵之化,积为吞舟之鱼。其日长而充周洋溢者,自不能知,人不能见其增长之形,而与寒暑晦明默为运动,消于此者长于彼,屈于往者伸于来。学《易》者而知此,则天下皆取善之资,而吾心无可弛之念,其于益也不亦大乎!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阴凝于下而不上交,阳来初以动之而改其过,雷以震懦之象。阳安于上而不下交,阴往四以顺之而成其美,风以导和之象。“则”者,速辞。风雷,至速者也。改过迁善,以速而益。四之损、初之益,皆在卦下,速也。益者,学以益性之正;损者,修以损情之偏;君子之善用《损》《益》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初既受益,《乾》道下施而为长子,可以大有为矣。乃阳之下施以惠初,非徒利其生,而实以成其能,非体《乾》元之德,以承天之佑,则不足以胜其任,故必“元吉”而后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其位在下,力固不厚,虑其奋兴一时,而不足以继,故戒而勉之。此亦为占得者言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阳益于初,以辅二而消其《否》,二之得益大矣,故与《损》五同其象,而六二柔中得位,乐受阳施,以保其正,则其吉永固,较《损》五为尤吉焉。有其德,受其福,而柔顺不敢自居为功,乃以禋祀于上帝。所谓天子有善,让于天,神斯享之,尤其吉矣。二上应五,自有此象。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外谓外卦,《乾》也,天所益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益之用”,资《益》以为用也。“凶事”,水火、兵戎、死丧之事。“孚”,三与二、四合德也。“中行”,卦三阴而三当其中,行以告而请益也。“公”谓四。四近九五尊位,为三公。“圭”,诸侯之聘圭,以昭信也。三比外卦而为进爻。阴欲求益于阳,而三行以请于四。请而求益,非君子之道。惟水火有分灾之礼,兵戎有救患之典,死丧有赙襚之仪,则与者非滥,求者非贪,可无咎也。三望益,而二阴与之同心,乃行以告而抒其诚信,有大夫承命诉讣之象。忧患在己,既为礼所宜请,则上下同心而输忱以往,宜矣。天王之求车、求金,贪也;陈灾而不告火,慢也。皆咎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固有其情,固有其礼,则可固有其事。诸侯之礼,凶必告讣,而邻益之。通诸士大夫之于知交,亦此礼也。故士待外姻至而后葬。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中行告公从”者,三来告而四从之,因以其阳之固足者益初也。“迁国”者,阳下益初,则阴迁居于此也。“依”,《本义》谓如“晋郑焉依”之依,是已。四既损阳以益初,从三之告,则与三同其柔德,相比以奠其位而得所居,所谓“因不失其亲”也。与《损》三得友之义同。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本有往益之志,故告而必从。盖阳无不施之理,惟阴亢而不求,则阳有所不能强施,如瘠土之不受膏雨,亦无如之何矣。阴能仰承,阳必下应,施之而阳不为损,阳岂有吝情哉!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五位天德,其施惠于下以益阴之生者,心固然也。四本《乾》体,与五同德,相孚而惠心一也。告而即从,不待五之问焉,默承其意,以资始之益益下,吉莫尚矣。“惠”者,四往益初之德也,而功归于五,则何待五之损己而后益于物哉!天之施万物以生者,四时五行之气施之也,而推其德者曰“天施”,王用享焉。然则大臣承主意以惠天下,而德归天子,君子资圣训以惠后学,而德归圣人,德之至者不劳而惠行焉,《益》之所为有益而未尝损也,惟视其所孚者而已矣。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四既合德以行惠,可勿问矣。“大”谓阳。益行而不劳,得志可知。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四损己以益下,故有为依之利。五有惠心以孚四,故归德而获享帝之报。上九阳亢在上,骄吝而无益物之心,无益于物,物亦莫有益之者,而或且击之矣。吝生于骄,而骄吝者之心,当其求益而畏击,则不能无望于人;及其终不得益,而未必有击之者,则又亢而自恃,自以为善揣人情,而可以术御,而不知无恒者,人之所厌恶,而自绝于天也。《益》上与《损》初,皆吝于损而无益者,《损》初位下而上承二,故可劝勉之以;《益》上已亢,故决言其凶。骄以成吝,祸尤不可解也。勿,无通。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不言上不益物,但言物“莫益之”者,从一偏言之,以该其全理。“自外来”者,卦中无相击之爻,而天下祸生不测,则莫为之益;亲戚且叛,而兵戎自至,发于其所不及防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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