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辛弃疾 > 九议 | 上页 下页 |
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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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知彼己之长短,其胜于攻其无备、出其不意而已也,故莫若骄之,不能骄则劳之。盖天下之言,顺乎耳者伤乎计,利于事者忤于听。上之人苟不以逆吾耳而易天下之事,某请效其说: 智者之作事也,精神之所运动,智术之所笼络,以失为得,转害为利,如反手耳,天下不得执而议也。日者兵用未举而泛使行,计失之早也。虽用兵之道有名实,争名者扬之,争实者匿之。吾唯争名乎,虽使者辈遣、冠盖相望可也。吾将争实乎,吾之胜在于攻无备、出不意,吾则捐金以告之:“吾将与汝战也。”,可乎! 谋不可以言传,以言而传必有可笑者矣。陈平之间楚君臣、与出高祖于平城者,其事甚浅陋也,由今观之不几于笑欤!然用之而当其计,万世而下功名若是其美也。 某闻其使人之来,皆曰:“南北之利莫如和。”某度之,必其兵未集而有是言,使之集,则使者健而言必劲矣。吾将骄彼,彼顾骄我,不探其情而为之谋,某未知胜负之所在也。故上策莫若骄之,卑辞重币,阳告之曰:“吾之请复陵寝也,将以免夫天下后世之议也,而上国实制其可否。上国不以为可,其有辞于天下后世,顾两国之盟犹昔也。”彼闻是言也,其召兵必缓,缓则吾应之以急,急则吾之志得矣。此之谓骄。传檄天下,明告之曰:“前日吾之谓也,今之境内矣,期上国之必从也。今而不从,请绝岁币以合战。”彼闻是言也,其召兵必急,急则吾应以缓,深沟高垒,旷日持久,按甲勿动,待其用度多而赋敛横,法令急而盗贼起,然后起而图之,是之谓劳。故彼缓则我急,彼急则我缓,必胜之道也。兵法以诈立。 虽然,事有适相似者:里人有报父之仇者,力未足以杀也,则市酒肉以欢之,及其可杀也,悬千金于市求匕首,又从而辱之,意曰:“汝詈我则斗。”曾不知父之仇则可杀,以酒肉之欢则可图,又何以詈为哉!计虏人之罪,诈之不为不信,侮之不为无礼,袭取之不为不义,特患力不给耳。区区之盟曾何足云!故凡用兵之名而泄用兵之机者,是里人之报仇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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