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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诸弟·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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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老弟足下: 三月初六巳刻,奉上谕于初十日大考翰詹。余心甚着急,缘写作俱生,恐不能完卷。不图十三日早见等第单,余名次二等第一,遂得仰荷天恩,赏擢不次,以翰林院侍讲升用。格外之恩,非常之荣,将来何以报称?惟有时时惶悚,思有补于万一而已。 兹因金竺虔南旋之便,付回五品补服四付、水晶顶二座、阿胶二封、鹿胶二封、母亲耳环一双。竺虔到省时,老弟照单查收。阿胶系毛寄云所赠,最为难得之物,家中须慎重用之。 竺虔曾借余银四十两,言定到省即还,其银二十二两为六弟、九弟读书省城之资,以四两为买书笔之资,以六两为四弟、季弟衡阳从师束脩之资,以四两为买漆之费,即每岁漆一次之谓也,以四两为欧阳太岳母奠金。贤弟接到银后,各项照数分用可也。 此次竺虔到家,大约在五月节后,故一切不详写,待折差来时,另写一详明信付回,大约四月半可到。贤弟在省,如有欠用之物,可写信到京,要我付回。另付回大考名次及升降单照收。 余不具述。 兄国藩手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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