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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叔父母·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初一


  侄国藩谨启叔父母大人万福金安:

  二十三日,四弟、六弟到京,体气如常。

  二十四日,皇上御门,侄得升翰林院侍讲学士。每年御门不过四五次,在京各官缺出,此时未经放人者,则候御门之日简放,以示“爵人于朝,与众共之”之意。侄三次升官,皆御门时特擢,天恩高厚,不知所报。

  侄合室平安,身上疮癣尚末尽净,惟面上于半月内全好,故谢恩召见,不至陨越以贻羞,此尤大幸也!

  前次写信回家,内有寄家毅然宗丈一封,言由长沙金年伯家送去。心斋之母奠仪三十金,此项本罗苏溪寄者,托侄转交,故侄兑与周辑瑞用,由周家递金家。顷闻四弟言,此项已作途费矣。则毅然伯家奠分,必须家中赶紧办出付去,万不可失信。谢兴岐曾借去银三十两,若还来甚好,若未还,求家中另行办去。

  又黄麓西借侄银二十两,亦闻家中已收。侄在京借银与人颇多,若侄不写信告家中者,则家中亦不必收取。盖在外与居乡不同:居乡者紧守银钱,自可致富;在外者有紧有松,有发有收,所谓大门无出,耳门亦无入。全仗名声好,仍扯得活,若名声不好,专靠自己收藏之银,则不过一年即用尽矣。以后外人借侄银者,仍使送还京中,家中不必收取。去年蔡朝士曾借侄钱三十千,侄已应允作文昌阁捐项,家中亦不必收取。盖侄言不信,则日后虽有求于人,人谁肯应哉?侄于银钱之间,但求四处活动,望堂上大人谅之。

  又闻四弟、六弟言,父亲大人近来常到省城、县城,曾为蒋市街曾家说坟山事,长寿庵和尚说命案事,此虽积德之举,然亦是干预公事。侄现在京四品,外放即是臬司。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皆不宜与闻。地方官外面应酬,心实鄙薄,设或敢于侮慢,则侄靦然为官,而不能免亲之受辱,其负疚当何如耶?以后无论何事,望劝父亲总不到县,总不管事,虽纳税正供,使人至县。伏求堂上大人鉴此苦心,侄时时挂念独此耳。

  侄谨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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