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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澄植季三弟·道光二十八年五月初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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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侯、子植、季洪三弟左右: 澄侯在广东,前后共发信七封;至郴州耒阳,又发二信,三月十一到家以后,又发二信,皆已收到。植洪二弟,今年所发三信,亦均收到。 澄弟在广东处置一切,甚有道理。易念园庄生各处程仪,尤为可取。其办朱家事,亦为谋甚忠,虽无济于事,而朱家必可无怨。《论语》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吾弟出外,一切如此,吾何虑哉?贺八爷、冯树堂、梁俪裳三处,吾当写信去谢,澄弟亦宜各寄一书,即易念园处,渠既送有程仪,弟虽未受,亦当写一谢信寄去;其信即交易宅,由渠家书汇封可也。若易宅不便,即托岱云觅寄。 季洪考试不利,区区得失,无足介怀。补发之案,有名不去复试,甚为得体。今年院试,若能得意,固为大幸!即使不遂获售,去年家中既隽一人,则今岁小挫,亦盈虚自然之理,不必抑郁。 植弟书法甚佳,然向例未经过岁考者,不合选拔。弟若去考拔,则同人必指而目之,及其不得,人不以为不合例而失,且以为写作不佳而黜。吾明知其不合例,何必受人一番指目乎?弟书问我去考与否?吾意以科考正场为断,若正场能取一等补廪,考则拔之时,已是廪生入场矣。若不能补廪,则附生考拔,殊可不必,徒招人妒忌也。 我县新官加赋,我家不必答言,任他加多少,我家依而行之;如有告官者,我家不必入场。凡大员之家,无半字涉公庭,乃为得体;为民除害之说,为辖之属言之,非谓去本地方官也。 曹西垣教习服满,引见以知县用,七月动身还家;母亲及叔父之衣,并阿胶等项,均托西垣带回。 去年内赐衣料袍褂,皆可裁三件,后因我进闱考教习,家中叫裁缝做,渠裁之不得法,又窃去整料,遂仅裁祖父、父亲两套。本思另办好料,为母亲制衣寄回,因母亲尚在制中,故未遽寄。叔父去年四十晋一,本思制衣寄祝,亦因在制,未遽寄也。兹托西垣带回,大约九月可到家,腊月服阕,即可着矣。 纪梁读书,每日百余字,与泽儿正是一样,只要有恒,不必贪多。澄弟亦须常看《五种遗规》及《呻吟语》,洗尽浮华,朴实谙练,上承祖父,下型子弟,吾于澄弟实有厚望焉! 兄国藩手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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