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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澄季两弟·咸丰八年十月二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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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侯、季洪两弟左右: 十月初十日发第十三号家信,谅经收到。二十四日接澄弟由刘仙桥带来之信,俱悉一切。兹亦分条刊复如左: 一、九弟于十一日晚自建昌开行,十六至江西省城。十九起行,由湖口、九江、湖北而归。余于二十四申刻接雪琴信,知迪庵有初十日三河之败,十二个营盘均被失陷,温甫弟与孙筱百、李续涛、杨得武等已冲出重围来至桐城县等语。不知温弟果无恙否?又不知迪庵冲出否?计九弟日内抵湖口,必有确信寄家,并有确信来营也。余已飞书告九弟矣。 二、前信问罗宅两个世兄来余家读书。余在家时本有此说,曾与霞仙道及。来缄言明年已有五人,想即泽、梁、鸿、湘与邓十也。若再添二人,先生实在照料不到。且余不在家,澄弟又常常出门,罗世兄在此恐周旋不到,反生微隙。不如竟行辞谢,听罗家另择良师。惟三女儿订庚之事,必须于今冬明春办之,即请两弟为我代办。此先大夫遗命,礼仪不妨略丰。东序先生去世,即请芝生为媒亦可。 三、募采长夫百有三人,其口粮均照九弟原议。刘仙桥在此十日后,即可送之归去。江龙三亦可随渠归去。 四、纪梁侄捐功名,余亦颇有此意,曾与弟说过一次,此次办就。来缄中言纪梁自行抽出之六十千,余即出之为贺,不必梁侄自备也。兹付去银五十两,系万篪轩观察(启琛)所送之奠金。送二百两,余受五十两。兹付归作梁侄捐款,以为大伯之贺礼也可,以为祖父之赏赐也亦可。 五、来信言用银三百两,以后不再向追取。去年我在家中嫌用度太广,今年我既出,务求澄弟减省用之。若难于裁减,则我与澄弟共食而分用,或者可以略少。我在军中决不肯多寄银回家,改向来之样子。一则因父母在时我未多寄,二则因百姓穷困异常,我不忍独丰也。余此次在外,一切俱照旧样,惟于人情应酬上略周到些(如胡中丞丁艰送二百,龙方伯送一百之类,向来所无,此后家中亲戚族人如有庆吊,亦当致情,望弟先写信告知)。 六、宾兴堂字,待写就交仙桥带归。 以上各条,均乞查照。顺候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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