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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纪鸿·同治元年五月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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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谕纪鸿: 前闻尔县试幸列首选,为之欣慰。所寄各场文章,亦皆清润大方。昨接易艺生先生十三日信,知尔已到省。城市繁华之地,尔宜在寓中静坐,不可出外游戏征逐。兹余函商郭意城先生,于东征局兑银四百两,交尔在省为进学之用。印卷之费,向例两学及学书共三分,尔每分宜送钱百千。邓寅师处谢礼百两,邓十世兄送银十两,助渠买书之资。余银数十两,为尔零用及路添衣物之需。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吾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愿尔等常守此俭朴之风,亦惜福之道也。其照例应用之钱,不宜过啬(谢禀保二十千,赏号亦略丰)。谒圣后,拜客数家,即行归里。今年不必乡试,一则尔工夫尚早,二则恐体弱难耐劳也。此谕。 同治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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