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现代文学名家文集梦远首页史籍历史戏曲戏剧笔记杂录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总集选集诗文评论古典小说诗词歌赋先秦典籍诸子百家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曾国藩 > 曾国藩家书 | 上页 下页
致九弟·同治二年七月十一


  沅弟左右:

  鹤侪肯留弟营委员至三个月之久,宜弟恚怒不平。

  何铣之事,本拟俟筠仙查复后再行严办。今筠公有抚粤之行,后来者不知为谁,意欲严惩何铣,竟不知如何下手乃为恰如题分。盖谴罚有罪,亦须切当事理,乃服人心。

  近人折稿,弟处咨到者少,余当饬钞成本,陆续寄去,每月寄送二份。古人奏疏,亦当钞二三十篇,以备揣摹。强字原是美德,余前寄信,亦谓明强二字断不可少。第强字须从明字做出,然后始终不可屈挠。若全不明白,一味横蛮,待他人折之以至理,证之以后效,又复俯首输服,则前强而后弱,京师所谓瞎闹者也。余亦并非不要强之人,特以耳目太短,见事不能明透,故不肯轻于一发耳。又吾辈方鼎盛之时,委员在外,气馅薰灼,言语放肆,往往令人难近。吾辈若专尚强劲,不少敛抑,则委员仆从等不闹大祸不止。


国选文学(gx.hkzww.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