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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九弟·同治二年七月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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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弟左右: 丁道前二年在福建寄信来此,献硼炮之技。去年十一月到皖,已试验两次,毫无足观。居此半年,苟有长技,余方求之不得,岂肯弃而不用?至欲在雨花台铸炮,则尽可不必。 凡办大事,以识为主,以才为辅;凡成大事,人谋居半,天意居半。往年攻安庆时,余告弟不必代天作主张。墙壕之坚,军心之固,严断接济,痛剿援贼,此可以人谋主张者也;克城之迟速,杀贼之多寡,我军士卒之病否,良将之有无损折,或添他军来助围师,或减围师分援他处,或功隳于垂成,或无心而奏捷,此皆由天意主张者也。譬之场屋考试,文有理法才气,诗不错平仄抬头,此人谋主张者也;主司之取舍,科名之迟早,此天意主张者也。若恐天意难凭,而广许神愿;若恐人谋未臧,而多方设法,皆无识者之所为。弟现急求克城,颇有代天主张之意。愿弟常存畏天之念,而慎静以缓图之,则善耳。 弟于吾劝诫之信,每不肯虚心体验,动辄辩论,此最不可。吾辈居此高位,万目所瞻。凡督抚是己非人、自满自足者,千人一律。君子大过人处,只在虚心而已。不特吾之言当细心寻绎,凡外间有逆耳之言,皆当平心考究一番。故古人以居上位而不骄为极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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