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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九弟·同治二年十二月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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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弟左右: 大炮守垒,只可偶一用之,多用则实可不必。吾在水营多年,深知大炮之长短。凡炮火之利有二:曰及远,曰命中。大炮之大子,可以及远而难以命中,谓其愈远则行愈迟慢,且有声可以回避,又往往自上落下,不能横穿也。其群子,可以命中而难以及远。包得合膛,筑得极紧,可及二三箭之远,否则仅及一箭而已。群子所能及之处,先锋包亦几能及之。 军兴日久,各弁勇事事外行,徒慕大炮之名。见贼在二三里外,纷纷开大炮大子击之,喜其响之震,烟之浓而已;见贼不畏炮而排进如故,则以为凶悍无匹,而不知大子实不伤人也。 吾在水营时,教将弁专用群子“包得圆,筑得紧,开得近”三语者,内湖各营罕能做到,外江间有做到者,便是无敌之将。陆营善用大炮者,吾尚无所闻。弟营善用大炮者共若干人?然大约不满三百人,而营中之炮,却不止三百尊。弟去年请黄南翁解炮四尊,今年请丁道铸炮数尊,皆外行之举动也。 余恐火药接济不上,故于地洞、大炮二事详悉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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