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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九弟·同治三年正月十七


  沅弟左右:

  金眉生十四日到此,已交银二万,令买米解弟营。

  篪轩履宁藩之任,凡眉生有善策无不采纳,凡弟处有函商无不遵允。晋鹤既调皖抚,自不能干预淮北盐务。惟用人极难,听言亦殊不易,全赖见多识广,熟思审处,方寸中有一定之权衡。如眉生见憎于中外,断非无因而致。筠仙甫欲调之赴粤,小宋即函告广东京官,以致广人之在籍在京者物议沸腾。今若多采其言,率用其人,则弹章严旨立时交至,无益于我,反损于渠。余拟自买米外,不复录用。

  许小琴老而自用,亦未便伏以北鹾重任。且待忠鹤皋相见,李军全撤之后,再议淮北章程。

  闻弟宅所延之师甚善讲解,可慰之至。后辈兄弟极为和睦,行坐不离,共被而寝,亦是家庭兴旺之象。

  余所虑者,弟体气素弱,能常康强无疾,至金陵蒇事之日不起伤风小恙;其次侍、辅、堵等酋不上江西,不变流贼;其次洪、李城贼猛扑官军,弟部能稳战稳守。三者俱全,如天之福。雪、厚、南、竹等皆以弟新营太多为虑。余苦无良将调以助弟,极歉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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