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7 | 上页 下页 |
复郭意城 同治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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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敝处所陈南漕普改海运一疏,至今未接户部议复之文。闻天津采买商米,每石不过三两五六钱,然此偶得数万石或十余万石,欲求数十万石、数百万石则断不可得。即数之少者,亦年无年有,毫无把握。敝疏所陈者,则经国永远之章,非权宜一时之计也。此次之准驳不可知,将来江、广普律海运,恐终不能出拙疏之范围。湖南十万石之说,自不能不候部议准然后兴办。准其据实报销,则外省可以从容展布;若不准报销,而但于部价一两三钱之外,酌增运费数钱,则万分棘手。来示所谓但求免累者计,固不得不出于此。鄙意以为朝廷褒赏湘漕今年之十万石,明年江、鄂或可继起有功,若淡漠置之,则明年仍难办耳。 一、盐务即责成厘、东两局,不必另起炉灶,极是,极是!前此各处东征另立一局,外问已有议其当归并厘局者。兹厘、东两局处处网罗周密,于淮盐督销、缉私,绰有余裕矣。至衡州加税粤私,舍弟澄侯亦有信来说。鄙人筹度再四,定以但加船载之私,不加肩挑之私。盖衡州及敝乡等处,从古皆食粤私,不知有所谓淮引者。道光中督辕督销,虽林文忠之明,周文忠之猛,皆未能禁断粤私,但见衡清差役强送淮盐于民家,勒销扰累而已。顷江西新城加税粤私,竟至屡酿巨案,殴毙委员。不得已改为但税船私,不加肩挑之税。良口之加粤税,亦如此办理。数百年积惯之习,难以骤改。衡阳一卡,请阁下妙为张弛,船私则加税八文,肩挑绕越则但照旧章抽厘,装作痴聋可也。 一、希庵与味根先后沦亡,可悯而亦可虑。希部诸将多乏朴忠之风,周厚斋尤庸庸,殆难振兴。味部自以陈、邓二文员为优,而黄、徐辈殊未肯相下。达川谓江忠朝足以统之,现已飞檄往调,求阁下设法催之。若其不遽来此,或来而不足驭众,当遣之回湘,由阁下妥为经画。希帅身后萧然,家无长物,此间当为筹画谋恤廉吏之家。顷读谕旨,恤典甚优,全赖次帅与阁下维持,褒显之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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