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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选文学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7 | 上页 下页
复李宫保 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九日


  刘铭传等二军既免中州之行,自须令其仍回大江以南。若入闽归左帅调度,敝处诸将俱不甚愿,不知铭、盛等军毫无意见否?果乐为之用否?目下江浙一律肃清,淮勇精锐未渫,别无用武之地,似不能不遣之入闽,竟东南之全功,绝皖吴之后祸。左帅近有信与尊处商定否?此事应由卓夺复奏,敝处即不疏告矣。

  减赋之事,与松岩再三商榷,常镇普减十分之一,另案办理。苏、松、太仓按科则核减,减漕之外再疏请减钱粮,三者皆已议定。尚有未甚定者,苏、松、太仓虽按科则,而轻则亦普减十分之一。鄙意欲将此层奏明,恳请明降谕旨,俾轻则者不至再生觖望。松岩之意,以为轻则者得减十分之一,已属格外优厚,尽可不必奏明。五郡请减钱粮,松岩之意请普减十分之二五,鄙意嫌其太多,欲以十分之二为止。斯二者尚未议定,敬恳阁下折衷裁酌。于已定三端,未定二端,一并核夺,拟一疏稿寄示,将来仍由尊处拜发,以符原案。扬州须淮军四营驻防,必不可少,请速筹之。苏、松之捐,乃能增益十万串,感赖何极!敝处今年裁二万五千人,计须百七十万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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