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7 | 上页 下页 |
复李宫保 同治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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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藩于二十四自临淮起行,次日至五河,二十六至泗州,二十七小住一日,二十八至灵璧。天尚晴明,惟路多隔水,幕府坐小车或牛车,迟笨异常。途次又无一物可买,若下雨则寸步难行矣。 恽守光业明白禀复之案,已自认钱价出入不符,而谓另有不能报销之公费取给于此项钱价。闻发觉后,近日弊端更多,务乞尊处迅派妥员接办。 正阳盐卡案尚未结,尊处公牍但称据曾函称恽守有被控查办之案,亟须委员接办云云。阁下前谓魏荫亭可办大通,昌期因荐高云浦可办正阳代理常郡者。国藩恐其来淮不能迅速,请派贤员总以由陆路速来为妙。 山东解琴轩协饷并入敝款三万之内,此间尚未闻是说。果尔,自当争之。 丹初所与敝处函牍,均属诚恳,不涉虚伪。闻其居官亦极廉正耐劳,而谤议朋兴,几于烁金销骨。寄谕交敝处确查者二次,一密一明,所抄参折,皆肆口丑诋,至不忍读。恶正丑直,古今同慨!阁下与琴轩通信,请嘱其无尽信官场谤辞,遂疑丹帅难与共事也。 舍沅弟初四日来信,因病体未痊,决辞晋抚之任。此实恐以孱躯误公,当不致以抗违贻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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